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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級的寒假日記怎麼寫

三年級的寒假日記怎麼寫

  三年級的寒假日記應該怎麼寫?日記是指用來記錄其內容的載體,作為一種文體,屬於記敘文性質的應用文。下面小編為大家帶來三年級的寒假日記,希望大家多多閱讀!

  三年級的寒假日記1

  今天,我和媽媽一起去書店買書。我發現有一本叫《趣味數學》的書裡有一道題使我迷惑不解。這道題是這樣的:比爾用10元買了一條狗後以15元賣出,接著又以20元買回,最後又以25元賣出,問比爾最終掙錢還是賠錢了?我覺得買了又賣,賣了又買,反覆之中,思維也被搞得混亂起來。我就去問媽媽,媽媽說:“你如果能根據“買”和“賣”的數量進行歸類,則豁然開朗。我想:“買”用去的錢:10+20=30(元)。“賣”掙的錢:15+25=40(元)。顯然,比爾掙錢了,掙了40-30=10(元)

  啊!數學的知識真豐富呀!

  三年級的寒假日記2

  今天,我做完作業,和姐姐一起出去玩耍。

  在路上我們聞到一股香味,原來是一家賣蛋糕的店。於是我們商量好買一塊蛋糕一起吃。“老闆,這塊蛋糕多少錢?”我指著一個三角形蛋糕說。老闆回答:“一塊1元5角。”姐姐就從口袋裡掏出5元錢給老闆,老闆找了2元5角給姐姐。這時我很奇怪:這塊蛋糕是1元5角,姐姐給了老闆5元錢,可是老闆為何只找2元5角給姐姐呢?我心想:5元=50角,1元5角=15角,50-15=35(角)=3元5角。對,老闆找錯了,於是,我對老闆說了說,老闆就把錢如數還給了我……

  一路上,我邊走邊想:幸虧有了數學,要不被老闆騙了還不知道。今後我一定要學好數學。

  三年級的寒假日記3

  今天早上,我正在做奧賽推理題目,做著做著,我被一道題難倒了。這道題的題目是:在一起盜竊案中,法官審問涉及到的'四名犯罪嫌疑人甲、乙、丙和丁。甲說:“罪犯在乙、丙、丁三人之中。”乙說:“是丙偷的。”丙說:“甲和丁中間有一個人是罪犯。”丁說:“乙說的是事實。”經過查證,四人中有兩人說了真話,兩人說了假話,你能找出真正的罪犯嗎?我想了很久,還是沒找到答案,只好去請教我爸爸。

  爸爸看了題目說:“四句話中,只有2句是真的,一下不能看出,所以我們可以假定某句是真的來進行推理一下。從而以此為解題的突破口。”

  經過爸爸的點拔,我就開始推理了:“假設甲說的是真話,所以乙、丙和丁三人中還有一個說的是真話,如果乙說的是真話,那麼丁說的也一定是真話,這就變成三個人說真話了,就與條件不符合,因此,乙說的不是真話,從而丁說的也是假話,丙說的是真話,於是在這種情況下,甲、丙說了真話,所以丁是罪犯”。

  做奧賽題,增長了我的推理能力。

  三年級的寒假日記4

  大年初二的晚上,我在我的阿姨家裡吃晚飯。吃完飯後我們正在聊天時,突然停電了,屋子裡一片漆黑,伸手不見五指。阿姨連忙拿出手電筒筒,照亮了屋子,然後找到了一根蠟燭點燃,把它插在了一個酒瓶子裡,頓時房間裡一片紅通通的。

  過了一會兒,修電線的工人來了,他們修啊修,終於修好了,屋子裡又亮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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