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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協議書

關於交易協議書範文合集10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協議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協議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協議怎麼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交易協議書10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交易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建立遠端交易席位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建立遠端交易席位協議,協議如下:

  第一條 簽訂本協議的前提條件

  1.乙方承認並認真遵守《________交易所章程》、《________交易所交易規則》、《________交易所交易細則》及其它有關規定

  2.乙方保證在遠端交易席位不做甲方規定的正常交易以外的任何事情。

  第二條 裝置

  應乙方要求,甲方協助乙方建立遠端交易系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和有關規定,配備乙方所在地必要的裝置和人員,建立和除錯乙方所在地的遠端交易系統,並對除錯後的遠端交易系統進行運作、管理和維護。

  第三條 費用

  甲方免收乙方遠端交易席位使用費。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瞭解乙方遠端期貨業務的開展情況;

  2.為乙方提供遠端期貨交易軟體介面和相應的文件資料。

  3.負責處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遠端交易系統通訊中斷等故障。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所有透過由甲方為乙方指定的通訊介面參加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的期貨合約均視為透過乙方下達。

  2.獲得甲方提供的遠端期貨交易軟體介面和相應的文件資料。

  3.對甲方提供的軟體介面和文件資料保密。

  4.負責處理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遠端交易系統通訊中斷等故障。

  第五條 本協議的終止

  1.乙方可以在協議有效期內申請撤銷遠端交易席位,經甲方批准後辦理完撤消手續,本協議即告終止。

  2.在遠端交易席位使用期間,乙方如違反國家或甲方對期貨交易的有關規定或違反本協議有關規定,甲方將立即取消乙方的遠端交易席位資格,本協議即告終止,乙方將承擔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後果。

  第六條 有效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_年。

  第七條 陳述和保證

  甲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乙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八條 違約責任(可雙方協商)

  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履行,則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而使其他各方遭受損失的,則其他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予以賠償。並可提前解除合同。

  第九條 保密

  一方對因本次建立遠端交易席位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洩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協議附件

  本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於:

  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協議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2.各方的營業執照影印件、及相關的各種法律檔案;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協議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透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四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五條 後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六條 通知

  1.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八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協議-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交易協議書 篇2

  甲方: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投資人):

  為了方便乙方在甲方辦理基金交易業務,根據甲方有關規章制度,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採用傳真方式向甲方提交交易申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接受的乙方傳真交易申請包括認購、申購、贖回。除此之外,甲方不接受乙方辦理其它業務的傳真申請。

  二、乙方必須是國家法律法規、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契約規定的機構投資人。

  三、甲方收到乙方傳真的認購、申購申請後,應在驗證資金到賬後受理申請。申購基金的價格計算以資金到達日或申請提交日中較晚日期之日終基金資產淨值為依據。

  四、甲方收到乙方贖回申請,應在驗證交易賬戶有足夠基金餘額時受理申請,否則視為無效申請,甲方可不予執行乙方贖回申請。

  五、乙方單筆贖回不得少於1000份基金單位,贖回後其交易賬戶基金份額不得少於1000份基金單位。若贖回後交易賬戶餘額不足1000份基金單位,甲方將視乙方自動贖回交易賬戶的全部餘額,並對乙方該交易賬戶的餘額做全部贖回處理。

  六、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基金開放日9:00-14:00將申請資料傳真至甲方。甲方的傳真、地址、電話等聯絡方式見附件,如有變化,甲方將提前予以公告,並以公告的新聯絡方式為準。

  七、乙方辦理認購、申購申請時,傳真給甲方的資料包括:加蓋印鑑章的申請表、經辦人身份證件影印件、基金賬戶卡影印件、加蓋銀行受理章的匯款憑證影印件。

  八、乙方辦理贖回申請時,傳真給甲方的資料包括:加蓋印鑑章的申請表、經辦人身份證件影印件、基金賬戶卡影印件。

  九、乙方發出傳真後,應打電話向甲方受理業務的直銷中心確認傳真申請事宜。由於傳真裝置故障致使甲方未能收到乙方的傳真申請,乙方又未進行電話確認,甲方對此不承擔責任。

  十、甲方根據且僅根據持有甲方認為有效的乙方開戶檔案或身份證明檔案的指示人所發出的傳真處理乙方的交易申請。如甲方未收到、未全部收到、或接收到的乙方傳真資訊不準確、不完整、無法識別或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基金契約或甲方業務規則等使甲方無法執行的,甲方可不執行並對此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一、乙方應在傳真申請發出後的十日內,將傳真原件,包括申請表原件、基金賬戶卡影印件、經辦人身份證件影印件、加蓋銀行受理章的匯款憑證影印件郵寄到甲方受理業務的直銷中心,時間以郵戳為準。甲方在受理業務三十日內收不到乙方郵寄的申請資料原件,甲方保留取消乙方傳真申請的權利。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收到乙方終止本協議的書面通知時終止。

  甲方: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乙方:簽章: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交易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方便甲方對乙方管理的開放式基金進行申(認)購、贖回等交易,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過協商,簽訂本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本協議所稱傳真交易是指乙方將填妥的交易申請表及所需相關資料傳真至甲方相關人員,甲方相關人員受理該項業務,並將受理確認資訊傳真至乙方相關人員,從而完成交易申請的情況。

  二、本協議所指傳真交易僅包括開戶,申(認)購,贖回,撤單,分紅方式變更。除此之外,甲方不接受乙方提出辦理其它業務的傳真申請。

  三、甲方受理乙方傳真交易的時間是在每個基金開放日的9:00-14:30(基金認購期為9:00-18:00)。乙方應在甲方的直銷中心開立基金帳戶和交易帳戶,並預留印鑑。

  四、乙方提交申(認)購申請時,將以下資料傳真至甲方指定傳真號碼:_________。加蓋預留印鑑章的申請表,經辦人身份證件影印件,加蓋銀行受理章的匯款憑證影印件。乙方提交贖回申請時,將以下資料傳真至甲方指定傳真號碼:_________。加蓋預留印鑑章的申請表,經辦人身份證件影印件。

  五、乙方發出傳真後,應打電話向甲方直銷中心確認傳真申請事宜。由於傳真裝置故障致使甲方未能收到乙方的傳真申請,乙方又未進行電話確認的,甲方對此不承擔責任。甲方根據且僅根據持有甲方認為有效的乙方開戶檔案或身份證明檔案的指示人所發出的傳真處理乙方的交易申請。如甲方未收到,未全部收到,或接收到的乙方傳真資訊不準確,不完整,無法識別或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基金合同或甲方業務規則等使甲方無法執行的,甲方可不執行並對此不承擔法律責任。

  六、乙方在發完傳真並經甲方確認後,應在三日內將加蓋預留印鑑的申請表原件以特快專遞寄送甲方。日期以郵戳所示為準。

  七、甲方收到乙方傳真的認/申購交易申請後,應在驗證資金到帳後受理申請。若資金未到,以五日內資金實際到帳日為申請日,若五日內資金仍未到帳,則該申請將被視為無效申請。

  八、甲方收到乙方傳真的贖回交易申請後,應在驗證交易帳戶內有足夠基金餘額後受理申請。如果帳戶內基金餘額不足,則該申請將被視為無效申請。

  九、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要求準確填寫由甲方提供的或從甲方網站_________下載的相關交易申請表。

  十、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因不可抗力(例如:裝置,線路故障等)而影響委託的實

  施,甲方不承擔責任,但應採取積極的應對措施,儘可能地降低意外事件的影響。

  十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收到乙方終止本協議的書面通知時終止。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易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的規定,為方便乙方採用電話自助交易方式對甲方管理的開放式基金進行申(認)購,贖回等交易,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過協商,簽訂本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必須是在甲方直銷中心開立了基金交易賬戶的投資者。

  二、本電話交易包括認購、申購、贖回、撤單,設定分紅方式、交易查詢、密碼修改、轉託管、傳真對賬單。

  三、本電話交易透過客服電話語音系統實現,電話號碼為_________。有關辦理電話交易的具體程式參照甲方電話交易說明執行。四、乙方透過電話下達的交易指令,均以電腦記錄資料為準,乙方對其進行的各項交易活動的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五、乙方申請開立電話交易時,須設立密碼。甲方根據乙方輸入的交易賬號和密碼作為判認電話交易的依據。

  六、乙方務必注意電話交易密碼的使用和保密,定期更換密碼。凡使用密碼所進行的一切交易,均視為乙方親自辦理之有效交易,因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電話交易申請於每基金開放日15:00以前的為當日交易申請,15:00以後的電話交易申請視為下一開放日的申請。

  八、乙方認購,申購申請,應在足額資金匯入甲方基金銷售專戶後提出。否則,該申請將被掛存,以五日內資金實際到賬日為申請日,若五日內資金仍未到賬,則該申請將被視為無效申請。

  九、乙方贖回申請,應在交易賬戶內有足夠基金餘額時提出,否則電話交易系統無法接收該申請,該申請將被視為無效申請。

  十、甲方因不可預期的.線路擁塞、傳輸不良、通訊中斷、斷電、電腦或電話系統故障、天然災害、不可抗力等因素導致無法收到或延遲接收乙方申請,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但應採取積極的應對措施,儘可能地降低意外事件的影響。

  十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收到乙方終止本協議的書面通知時終止。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傳真號:_________ 證件型別: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易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__銀行 乙方:_________公司 為貫徹銀行業、證券業分業管理的原則,進一步深化金融體制改革,整頓金融秩序,保證國...

  甲方:_________銀行

  乙方:_________公司

  為貫徹銀行業、證券業分業管理的原則,進一步深化金融體制改革,整頓金融秩序,保證國民經濟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國發[_________]_________號檔案的精神要求,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所屬_________證券交易營業部轉讓給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同意其對_________證券部的全部投資及其投資所形成之所有權和經營權一併轉讓給乙方。轉讓價格為_________元。轉讓價格在_________省人民銀行對該次轉讓予以批准確認後_________日之內一次性付清,甲方證券部資產清單見附件。

  二、證券部自營業證券(即國債部分)由甲方自行辦理轉託管手續,不在轉讓範圍內。

  三、經省人行批准轉讓後,由乙方進行鑑定、經營,甲方負責監督。

  四、證券部的更名、換牌工作,由甲乙雙方共同配合辦理。正式更名,換牌前,該證券部仍以原有證券部名義進行經營,有關印鑑及公章由甲乙雙方共同管理,按證券部正常業務需要掌握使用,待人民銀行正式批准更名時即換成乙方印章。

  五、在正式辦理更名、換牌手續後當月月末甲乙雙方辦理交換手續,甲方的財務、電腦和業務主管人員可繼續留下工作_________個月,協助乙方人員做好接管後業務執行工作,做到平衡交接。所發生的工資、差旅費與生活補貼,根據原標準由乙方負責。

  六、債權、債務、費用及風險承擔,_________證券交易營業部的債權、債務包括本協議生效之前,_________證券交易營業部對外形成的尚未消滅的債權、債務,以及由此產生的預期收益和費用。

  本協議生效後,_________證券營業部的債權、債務由轉讓後的證券營業部繼續享有或承擔。

  七、甲方於附表中所列_________證券營業部的資產應為完整的資產,如有欠付的稅費和價款,應由甲方付清。

  八、證券部屬甲方派出的人員,原則上由甲方根據乙方意見與其本人的意願,進行妥善安置。招聘的合同制職工、臨時工,乙方應按國家勞動法的有關規定,重新簽訂新的勞動合同,無條件按原合同規定進行接收並妥善安置。

  九、為證券部轉讓之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乙雙方各負責一半。

  十、甲方盡力協助乙方將全部股民轉入乙方證券部。

  十一、本合同簽訂後,如因一方原因造成轉讓無法進行的,由過錯方向對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按轉讓價格的_________%計。如因不可抗力及國家法規政策或規章之規定不予轉讓的因素造成達無法轉讓的,雙方可不負違約責任。

  十二、有關轉讓過程中的具體事宜,甲乙雙方授權其所屬機構聯絡辦理。

  十三、乙方未按第一款如期支付轉讓價款,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計算公式為:未付轉讓價款×_________‰×天數。

  十四、甲乙雙方對在交往過程中所商業秘密保密;若有違反本條約定,由須向對方支付轉讓價款_________‰的違約金。

  十五、本轉讓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視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轉讓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簽定補充條款。

  十七、本轉讓合同自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銀行 乙方(蓋章):_________公司 週記

交易協議書 篇6

  合同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買方:_________電報:_________電傳: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電報:_________電傳:_________

  按本合同條款,買方同意購入,賣方同意出售下述產品,謹此簽約。

  1.品名:_________規格:_________單位:_________單價:_________總價:_________總金額:_________。

  2.原產國別:_________生產廠:_________。

  3.包裝

  (1)須用堅固的木筱或紙箱包裝。以宜於長途海運/郵寄/空運及適應氣候的變化。並具備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2)由於包裝不良而引起的貨物損傷或由於防護措施不善而引起貨物鏽蝕,賣方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費用。

  (3)包裝箱內應附有完整的維修保養、操作使用說明書。

  4.裝運標記賣方應在每個貨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標明箱號、毛重、淨重、長、寬、高並書以“防潮”、“小心輕放”、“此面向上”等字樣。

  5.裝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6.裝運港口:_________。

  7.卸貨港口:_________。

  8.保險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9.支付條件:

  (1)採用信用證買方收到賣方交貨通知(詳見本合同條款11(1)a),應在交貨日前15~20天,由_________銀行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與裝運全金額相同的不可撤銷信用證。賣方須向開證行出具100%發票金額即期匯票並附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開證行收到上述匯票和裝運單據即付以支付(電匯或航郵付匯)。信用證於裝運日期後15天內有效。

  (2)託收貨物裝運後,賣方出具即期匯票,連同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透過賣方所在地銀行和買方_________銀行提交給買方進行託收。

  (3)直接付款買方收到賣方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後7天內,以電匯或航郵向賣方支付貨款。

  10.單據:

  (1)海運全套潔淨海運提單,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作成空白背書並加註目的港_________公司。

  (2)空運空運提單副本一份,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寄交買方。

  (3)航郵航郵收據副本一份,寄交買方。

  (4)發票一式五份,標明合同號和貨運嘜頭(若貨運嘜頭多於一個,發票需單獨開列),發票根據有關合同詳細填寫。

  (5)由廠商出具的裝箱清單一式兩份。

  (6)由廠商出具的質量和數量保證書。

  (7)貨物裝運後立即用電報/信件通知買方。

  此外,貨發10天內,賣方將上述單據(第5條除外)航郵寄兩份,一份直接寄買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_______公司。

  11.裝運:

  (1)fob條款a.賣方於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前30天,用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數量、價值、箱號、毛重、裝箱尺碼和貨抵裝運港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租船訂艙。

  b.賣方船運代理公司_________(電報:_________),負責辦理租船訂艙事宜。

  c._____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輪代理),預計船達裝運港10天之前,即將船名、預計裝貨日期、合同號等通知賣方以便賣方安排裝運。要求賣方與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聯絡。當需要更換運載船舶及船舶提前、推遲抵達時,買方或其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

  買方(簽章):_________賣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易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鑑於:甲方現受【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zz資本”)委託為其投資/併購【X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XX”或“投資標的”)提供居間服務,乙方依靠自身資源在該過程中提供相應的唇間服務,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服務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尋找有忘向投資/收購“投資標的”全部/部分股權的主體;乙方接受甲方委託為其引薦忘向投資/收購方。“投資標的”經甲、乙雙方引薦與惑向投資/收購方正式達成投資/收購協議的,根據甲方與“zz”資本的協議及乙方提供的屆間服務,甲方將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作為乙方的居間報酬。

  二、費用及支付

  2.1、如果沒有引薦成功,則乙方不收取任何服務費用;若甲方未收取到“投資標的”相關費用,則無義務向乙方支付任何服務費用。如果甲方經乙方引薦與意向投資/

  收購方正式簽訂投資/收購協議的,甲方應當支付居間服務報酬。

  2.2、甲乙雙方確認,居間服務報酬的收費方式為:甲方以“投資標的”股東方實際轉讓/出讓“投資標的”股權獲得的總收入(交易總額)的佰分之伍(5%)向乙方支付唇間報酬,發票、稅費甲乙雙方自理。

  2.3、“投資標的”實際出讓股權獲得的總收入包括:1、現金收入;2、上市公司股權;3、其他甲方股東及乙方認可的對價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乙雙方應根據投資/收購專案的業務及工作日程安排,分期向乙方支付居間服務報酬。

  2.4、“投資標的”基於本合同而支付給乙方的相關費用,應當支付到乙方以下

  賬戶:

  戶名:

  開戶行:

  賬號:

  三、權利及義務

  3.1、甲方應當向乙方充分披露與委託事項有關的背景資訊,並向乙方提供必要協助,提交乙方辦理相關事務所耐要的檔案、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性和完整性。

  3.2、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合理要求及時處理委託之事項,遵守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和道德規範,勤勉盡責地為甲方提供高效、優質的唇間服務。

  3.3、乙方違反法律、職業道德或者本合同約定,造成甲方或投資標的經濟損失的,應在甲乙雙方已支付的費用範圍內予以賠償。

  3.4、甲方私自與乙方引薦的忘向投資/收購方(包括但不限於其關聯方)簽訂投資/收購協議的,乙方仍有權獲得本合同列示的唇間報酬。

  3.5、若甲方(“投資標的”逾期未付或部分支付等原因除外)逾期金拾(30)且不支付唇間服務費,乙方有權中止或者解除本合同、並追索應付費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甲方應付乙方唇間服務費用的佰分之貳拾(20%)。

  四、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在法律事務合作中互負保密義務,對於合作過程中知悉、瞭解的任何資訊均應當承擔保密責任,非經對方同意或者法定機構、人員依法要求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五、附則

  5.1、甲乙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載明的聯絡人、聯絡方式、聯絡地址保持聯絡。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辛之目起生效。

  5.2、履行本合同產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應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採用簡易程式審理,相關法律檔案(合仲裁文書)以郵件快遞寄送本合同記載的雙方當事人住所地(如有變更,應書面通知對方及仲裁委員會),即視為送達。雙方仲裁產生的各種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仲裁費、評估費、鑑定費、費調查費、差旅費等),由違約方承擔。

  5.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4、甲方與“XX基金”所簽訂的所有唇間服務協議及補充協議,為本協議有效組成和依據,且其若有變更,甲方皆須依此與乙方變更籤訂並送達。

  (以下為簽署頁,無正文)

  甲方(蓋草):

  授權代表(簽字):

  聯絡方式:

  電子郵件:

  聯絡地址:

  乙方(蓋草):

  授權代表(籤寧):

  身份證號:

  聯絡方式:

  電子郵件:

  聯絡地址:

交易協議書 篇8

  1、 基本原則

  甲乙雙方間的交易是建立在相互尊重對方利益的理念的前提下,遵照守信誠實 的原則來執行的。

  2、 甲方及乙方的業務內容

  甲方向乙方提供由乙方來生產後銷售給甲方的車用輪轂(包括巴士,卡車用的 大型輪轂)產品(以下稱“產品”)的式樣要求。

  乙方按照要求的樣式進行模具的開發,設計和製作,並用該模具生產向甲方銷 售的產品。

  3、 個別交易協議

  3.1 本協議所規定的內容是以本協議為基礎的適用於甲乙雙方的個別交易協議 (以下稱“個別協議”)所決定的基本條件。

  3.2 個別協議是指甲方向乙方發出訂單後,乙方向甲方送達訂單請求來構成交易

  成立的條件。甲方的訂單發出後 2 周(14 天)內,乙方表示收到,並沒有其他疑義 的情況下,該個協議既成立。

  3.3 個別協議的條項與本協議的條項發生牴觸的時候,以個別協議的條項為優 生。

  3.4 個別協議將要對:發行日期、產品名稱、數量、價格、出貨日期、交貨期、 交貨場所等交貨條件進記記載,明示。

  4、 有效期限

  4.1 本協議的生效日為從 20xx 年 1 月 1 日。

  4.2 本協議的有效期限從締結日開始起算以一年為期,在到有效期滿了 2 個月之

  前為止,如果甲乙雙方沒有任何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要解除本協議的話,將自動延長 一年,以後同樣。

交易協議書 篇9

  買方:____________ (下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___ (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著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格:

  ____________ (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 按照_______標準執行(須註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 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註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 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

  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 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 。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三條 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_________(應儘可能註明所採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註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 險: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並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

  第五條 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

  2.驗收方式:

  ______(如採用抽樣檢驗,應註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檢驗機構按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總價: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

  約定,應在妥為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

  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_____日內負責處理並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預設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日,甲方

  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後,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並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8.其它: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___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

  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行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附加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其它事項: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__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

  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雙方來往函件,按照合同規定的地址或傳真號碼以___方式送達對方。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有變更,應在變更後的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______等單位。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受權代表:(簽字)______受權代表:(簽字)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

  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於____(地點)。

交易協議書 篇10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絡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絡電話:

  鑑於乙方申請其發行的債券在甲方上市,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檔案和甲方業務規則等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檔案、《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上市規則》以及甲方釋出的細則、指引、通知、辦法、備忘錄等相關規定(以下簡稱“甲方其他相關規定”)對乙方提交的債券上市申請進行稽核,認為符合上市條件的,同意乙方債券在甲方上市。

  本協議中上市債券的基本情況如下:

  債券名稱:

  簡稱:

  程式碼:

  信用評級:

  擔保人(如有):

  債券面額:

  期限:

  利率:

  發行價格:

  發行總量:

  交易平臺:

  募集資金數額:

  主管機關批准文號:

  第二條 乙方承諾按照債券有關募集檔案的規定,按時還本付息。

  第三條 甲方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檔案、《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上市規則》及甲方其他相關規定對乙方發行上市的債券實施監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監管。

  第四條 乙方及其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等承諾並保證嚴格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檔案、《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上市規則》及甲方其他相關規定。

  第五條 乙方向甲方繳納的上市費用及其標準,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經有關主管機關批准,甲方可以對上述收費標準進行調整。乙方應當按照調整後的收費標準交納上市費用,雙方不再另行簽訂協議。

  第六條 乙方應當於上市前五個交易日內在指定媒體上披露上市公告書和甲方要求的其他檔案。

  第七條 乙方應當披露的資訊包括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定期報告包括年度報告和中期報告,其他報告為臨時報告。

  第八條 乙方必須保證資訊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第九條 甲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檔案、《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上市規則》及甲方其他相關規定對乙方披露的資訊進行形式稽核,對其內容的真實性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 乙方應當及時將債券評級機構對債券信用等級的評定情況以及債券信用跟蹤評級的變動情況報告甲方。

  第十一條 乙方應當聘請董事會秘書或者相應專職人員一名,負責與甲方聯絡,並負責資訊披露工作。董事會秘書或者專職人員發生變更時,乙方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第十二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檔案、《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上市規則》及甲方其他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本協議的執行與解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四條 與本協議有關或者因本執行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議及糾紛,甲乙雙方應當首先透過友好協商解決;若自爭議發生日之後的三十日內未能透過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將該項爭議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當時適用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五條 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可以以書面方式對本協議作出修改或者補充,經雙方簽字蓋章有關本協議的修改協議和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協議文字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深圳證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