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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經營協議書

關於合作經營協議書範文集合7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是解決糾紛的保障。那麼協議怎麼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合作經營協議書7篇,歡迎大家分享。

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1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___),男(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出生,現住址:_______________市(縣)__________街道(鄉、村)_____號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___),男(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出生,現住址:_______________市(縣)__________街道(鄉、村)_____號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合作協議書範本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xxx(專案名稱),總投資為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

  合作協議書範本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合作協議書範本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合作協議書範本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x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投資經營_____代理專案。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條 合作專案

  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專案位於 _____,並掛靠甲方的名義,甲方提供相關手續及證件。

  第二條 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_____元整,佔公司股份_____%

  2、乙方:出資額為_____元整,佔公司股份_____%

  出資共計人民幣壹萬元整。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出資款用於__________,如需續交_____則由雙方按相應的股份佔比出資。

  3、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夥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三條 盈虧分擔

  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風險和利潤共同分擔

  1、甲、乙雙方各佔合作經營此專案純利潤的_____%;

  2、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

  第四條、專案經營的組織架構

  1、專案管理由甲、乙雙方擔任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店鋪資金。有關財務制度,經管雙方協商後實施執行。

  2、其他業務員人員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第五條

  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並經雙方一致同意後,合作人方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第六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

  第七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3

  編號:

  合作方(甲方):高安市xx商貿城

  地址:高安市xx路xx路交匯處

  電話:*傳真:

  合作方(乙方):

  地址:

  電話: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高安市中山商貿城商鋪合作經營事宜,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協議標的

  第一條甲方將座落於高安市中山路與橋南路交匯處的中山商貿城路,第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與乙方合作使用,商鋪一層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層合計建築面積為平方米。

  第二條雙方合作使用該商鋪的期限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經營範圍及鋪位管理

  第三條本市場的定位及經營範圍是經大量的市場調查及充分的專案論證的基礎上形成的,它的準確認定及長期保持,對本市場總體經營成敗及每一位經營者的經營成功與投資回報具有決定性的影響。因此本市場的定位必須得到甲、乙雙方的遵守。

  第四條乙方經營的商品須服從甲方功能分割槽規劃,不允許經營非區域規劃商品。乙方經營範圍為:;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單方面改變經營範圍。

  第五條乙方自行裝修其鋪位,其裝修設計、色彩須與市場整體設計、色彩協調;其設計、裝修方案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乙方負責辦理裝修報建和驗收(包括消防)等手續,並承擔所有費用;裝修過程還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有關裝修規定。

  第六條自接到甲方入場通知書之日起七日內,乙方提出裝修方案並報甲方批准,方可入場裝修。

  第七條乙方必須配合商場統一的開業日期,如因自身原因導致未能如期開業,而影響到整個商場形象者,甲方有權沒收乙方所繳保證金,並有權讓乙方退場。

  第八條協議期內,乙方如將約定商鋪轉讓、轉租或轉包給第三者使用或經營,之前必須報甲方備案,並保證第三者簽署協議,認可本協議和各項條款。乙方所享有的優惠,在轉讓給第三者後,第三者可以繼續享有剩餘優惠,直至各種優惠使用完畢。否則,乙方不得將約定鋪位轉讓、轉租或轉包。

  第九條商鋪面積一經確定,乙方不得任意改變,若乙方隨意增佔使用面積,除責令其退回原位外,甲方可處以五千元的罰金。

  三、商品管理

  第十條乙方經營的商品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規。如乙方因違反法律法規被有關部門查處,後果由乙方獨自承擔,若因此導致提前結束經營,乙方所繳納的保證金概不退還。

  四、營業管理

  第十一條“高安市中山商貿城”由甲方組建或委託專業經營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十二條甲方統一組織的促銷活動與乙方有關的,乙方有義務積極配合參與。

  第十三條經營場地的二次裝修費用由乙方單獨承擔,乙方不可以將場地內的`固定裝修部分拆除或移動,所有活動的貨架及其他裝修部分,乙方可在甲方同意後替換或撤走,否則將扣押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

  五、費用繳納

  第十四條乙方須每月10日前預交次月的各項費用,包括:

  1、自市場開業之日起按甲方管理規定交納相應的管理費用0.5元/每月.每平方米,收費標準按國家每年的物價指數調整。

  2、各個鋪位的電費(按電錶數額),電話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自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有關稅、費。

  第十五條合作經營保證金標準及收取:

  本商鋪的合作經營保證金為人民幣________元,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一次性向甲方繳納,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六條商鋪合作金標準及收取辦法:

  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商鋪合作金。

  雙方約定商鋪的合作金為元/平方米.月(按一層建築面積計算),合計金額為________元/月。乙方如全面、實際履行本協議,則,甲方同意免除乙方第一年全部及第二年一半的合作金付款義務,即第一年乙方無須向甲方交納合作金,第二年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合計金額為元/月)向甲方交納優惠合作金,每六個月交納一次,交納時間需提前一個月。

  第三年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合計金額為________元/月)向甲方交納標準合作金,每六個月交納一次,交納時間需提前一個月。

  第十八條本協議因不可抗力解除,乙方應當按照實際使用的時間向甲方繳納合作金。

  第十九條如乙方未按時交納合作金,則應承擔滯納金(每日按月合作金的1%計算),甲方並可自延遲交納的次日起,採取停電、水或封閉營業場所等措施。

  第二十條甲方自商鋪實際交付一年內,承擔保修責任;若商鋪損壞非甲方責任所致,甲方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期滿,乙方無違法經營、無違約行為、無拖欠各項應繳納費稅並完好無損交回商鋪後,甲方應退回合作經營保證金。

  六、協議解除

  第二十二條乙方如違反下列任一款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並沒收全部保證金,乙方尚須交清所有應交納的費用。如因此造成甲方或第三者人身、財產損害的,甲方有權留置乙方所有物品,依法變賣,優先受償,對不足部分,仍然享有追償權。

  1.未按約定交納合作金;

  2.所拖欠各種應繳款項總額等於一個月合作金金額;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本協議約定的商鋪用途;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商鋪轉租、轉包、允許他人使用或用作擔保;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停止營業;

  6.嚴重違反有關管理規定,經甲方書面告知仍無改正;

  7.經營過程中嚴重侵害甲方權益;

  8.被國家有關部門查封、禁止營業、停業整頓或被處罰;

  9.有其他違法行為。

  七、其他約定

  第二十三條協議期內,乙方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所引發之糾紛概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乙方不得將商鋪及甲方原有物品對外擔保。

  第二十四條乙方的僱員或經乙方同意使用商鋪人員的行為視為乙方的行為,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五條甲方應於200__年___月____日前將合作商鋪交付乙方使用;甲方的入場通知或公告,視為交付行為。

  第二十六條協議期內,甲方有權處置(轉讓、抵押)商鋪,但必須保證商鋪的權利繼受人履行本協議。

  第二十七條條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甲方應退回保證金並承擔違約金(人民幣:元);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一)甲方遲延交付商鋪____個月以上;

  (二)若因甲方違反本協議第二十條或二十六條,致使乙方無法繼續使用商鋪,而被迫遷離。

  第二十八條本協議期滿終止後,乙方應於3日內遷離,商鋪由甲方接收。

  第二十九條甲方有權對有關市場管理事項進行修正調整,甲方應將變更後的內容及時通知乙方。

  第三十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本協議雙方簽章後及時成立,為雙方信守之合約。

  第三十一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高安市中山商貿城乙方:

  代表:代表:

  時間:年月日

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4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利用揚州新揚開關裝置有限公司商務平臺。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合作經營南京繞越高速公路東南段配電房裝置供貨及安裝專案,特訂立本協議。

  一、合作經營人的規範

  甲乙雙方應尊重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合法經營。維護揚州新揚開關裝置有限公司對外形象及利益。甲乙雙方都應相互誠信,和公司及客戶簽署的各項協議及各項開支,雙方都不可隱瞞。

  二、合作經營專案

  南京繞越高速公路東南段配電房裝置供貨及安裝專案。

  三、甲乙雙方經商定,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

  (1) 甲方負責本專案貨物的製造、裝置安裝期間所需資金的注入。

  (2) 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有關本工程的各項工作

  (3)乙方必需按計劃要求保質保量按照合同及甲方的供貨要求

  2、乙方:

  (1) 乙方負責本專案合同的跟蹤、購買標書、編制投標檔案和業主簽訂合同協議書

  (2) 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有關本工程的各項工作

  (3) 乙方應根據工程要求進駐工地組建本工程專案部,及時完成專案部的各項工作。

  四、利潤分配

  1:甲方按照新揚公司的報價8523150元,按5%的業務費用付給乙方。超出本合同範圍的款項,除去安裝費、供電局的開支、後公司增加的管理費1.3(原先投標前是1.5現為2.8以及公司一切按合同增加2%的個人所得稅和其它用於本專案的開支後。甲、乙雙方利潤均分。

  2:應收款項到達公司賬戶內,先給所有現在單位的材料科後,甲方應負責按上述利潤分配約定及時付款給乙方。

  五、解決合同方式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六、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為本專案所有應收款項到賬,利潤分配完成。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5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簽訂本合夥協議,並自願就合夥協議的內容承擔法律和民事責任。

  一、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經雙方協商,由雙方投資經營 ,地址:,經營面積 平方米,經營範圍:等(具體以工商營業執照為批准的為準) 。

  二、合夥期限:本合同期限為年。除本協議約定的終止情形外,期限屆滿自然終止。

  三、出資方式、額度及利潤分配

  1、本協議簽訂前,甲方已經投資人民幣萬元。

  2、經雙方協商,乙方需以現金及勞務方式進行投資,現金投資人民幣 萬元,在本協議簽訂時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同時,乙方應保證每天遵守合夥組織的工作時間正常上下班,並依照雙方的約定負責培訓新學員以及。

  3、經雙方協商,雙方出資比例各佔50%。雙方同意僅對合夥組織的淨利潤進行分配,淨利潤分配比例為1:1。在本協議簽訂後,該合夥組織開始經營之日起每滿一年進行一次利潤分配。

  四、工資、盈餘分配及債務承擔

  1、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每月人民幣 元;

  2、盈餘分配:以扣除全部經營成本(包含但不限於房租、各種日常費用、合夥人工資、工作人員工資、應繳稅款等)的淨利潤為分配基數,按雙方約定的比例及時間進行分配;

  3、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進行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雙方按利潤分配比例承擔清償責任;

  3、如果在經營期間發生虧損,不足以支付本條第一款中的房租、各種日常費用、工作人員工資、應繳稅費時,雙方按利潤分配比例共同承擔。

  五、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的條件:須承認本合同;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需執行合同約定的履行出資義務及其他義務;

  2、除名退夥。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事務執行人有權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未履行本協議第三條的義務,未按時按點上班超過三次的;

  (6)違反本協議第八條之約定內容的;

  除名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6

  合夥人:_____ 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

  身份證號碼:住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

  身份證號碼:住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 合夥雙方本著自願、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夥宗旨:

  1、雙方自願合夥組建經營該服裝店所有資產均屬合夥雙方共同所有,雙方約定投資份額各佔投資總額的50%。

  2、合夥人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服裝店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合夥經營的服裝店名稱:經營場所位於: 經營內容:面積: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服裝店費用總投資為:萬 (包括門面轉讓費萬、服裝品牌代理/加盟費用萬,門面裝修費用 萬,門面租金月共計租金 萬等)。

  2、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資產佔比為:。

  3、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資產佔比為:。

  4、各合夥人的出資,於年月日以前交齊,由合夥人 負責人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5、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服裝店收入減去店面房租、水電、營業員工資、差旅費用和其它開支,按月結算進行利潤分成,當月盈餘於次月月1日結算,分配所得由合夥人自行處理,並製作結算單。甲方佔0%,乙方佔0%。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六條 財務、管理、重大活動

  服裝店 在經營期間應嚴格執行財務制度,由__________負責財務資金管理、__________負責店面管理、記賬。

  服裝店的收支款項應統一在服裝店設立的賬戶中流轉,開戶銀行和銀行賬號由雙方確定後,銀行帳號由_________保管、服裝店的所有工作人員的錄用及工資標準由合夥雙方協商確定。

  服裝店的人事、財務、經營、管理等制度由合夥雙方協商確定。

  重大的合同、決策、開支、經營等活動須經合夥雙方協商同意並在備忘錄上簽字。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合夥債務;

  2、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3、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4、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5、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6、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7、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

  第十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5日內指定 合夥人,擔任清算人。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比例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淮安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二)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 (簽章)

  合夥人: (簽章)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年月日

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甲方:

  註冊地址:

  乙方:

  註冊地址:

  負責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從本地區工作開始至本地區工作結束。於年月日生效,年月日終止。

  第二條協議專案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信通連鎖經營商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有關規定,乙方為信通地區連鎖經營商,並完全接受甲方的條例規範,經甲方初步稽核符合條例規範中規定的連鎖經營商申請資格,簽署本協議。

  第三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根據條例規定在協議期限內,不與乙方經營區域的客戶發生直接業務往來。

  2、甲方向乙方提供完善的售後網路服務,詳細條款由甲、乙雙方之間具體的業務合同確定,但甲方的售後網路服務只對乙方,不面向客戶。

  3、甲方及時將與乙方經營合作業務有關的價格細則和變化、市場動態指導通知乙方(一般以電子郵件或傳真檔案方式)。

  4、甲方幫助乙方提高技術能力,拓寬業務範圍。

  5、對因乙方違反本協議造成客戶損失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6、對因甲方過錯造成的損失,甲方只向乙方承擔責任。該責任的承擔以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該筆具體業務金額的總額為上限。

  7、對於乙方與其客戶之間的糾紛、損失、爭議、侵權、違約責任等,均由乙方與客戶自行解決,甲方不介入乙方與客戶之間的糾紛、爭議等,也不對客戶的任何損失負責。

  8、乙方資訊放在甲方網站時間期限為兩年,兩年以後乙方資訊在甲方網站被刪除,若因資訊刪除乙方與客戶之間發生的糾紛、爭議、侵權、違約責任等,均由乙方自行解決,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9、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修訂價格和條例規範。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根據條例規定在協議期限內,享有該地區信通所有業務的獨家壟斷經營權。

  2、乙方維護甲方的企業形象、信譽及服務,如實向客戶提供服務專案的統一報價,不得有欺騙、隱瞞等對客戶構成損害的行為。

  3、乙方辦理業務時由乙方與客戶簽訂合同,並向客戶提供必要的服務和技術支援,解答客戶提出的問題,乙方可享受甲方在條例中規定提供的各項服務與支援,但應受甲方的成本控制制約。

  4、乙方依照甲方的規定提交風險抵押金叄萬元整,若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出現弄虛作假、欺騙客戶等損害甲方或客戶利益的行為,甲方有權不予以返還乙方該押金。

  5、乙方依照甲方的規定享受甲方的服務和價格,乙方自行與客戶約定的服務價格、收費標準不得低於甲方的最低價格標準。

  6、乙方保證其所有經營活動完全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如因乙方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給甲方帶來任何損害,乙方承擔所有法律責任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7、乙方不得和任何與甲方構成直接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組織、個人進行相同或類似本協議內容的合作,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協議有效期內及協議終止或解除後,乙方必須承諾不向與甲方構成直接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組織、個人提供有關甲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資訊和資料,否則願意承擔相關責任。

  8、乙方與甲方的其他地區連鎖經營商之間不得進行惡性競爭或其它不正當競爭。

  第四條企業名稱、品牌及網站

  1、乙方只能在本協議約定的範圍內適當地使用甲方的企業名稱、品牌和網站的名義,並完全為甲、乙雙方在本協議中約定的內容服務,不得夾帶其他業務內容或經營目的,乙方在其自身宣傳材料、名片、市場宣傳、網站建設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甲方授權的名稱、域名和網站,都必須事先書面通知甲方,並獲得甲方的書面許可,方可進行。

  2、乙方及其職員在履行本協議期間和期滿或解除後,不能對甲方擁有的企業名稱、域名等進行貶低或損害,也不能對甲方網際網路網頁或網站進行抄襲、歪曲或其他破害。

  3、因上述兩條款給第三人或甲方造成損害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五條押金及利潤分配

  1、風險抵押金於該地區工作結束、利潤分配或財務結清、沒有出現任何違約現象後返還乙方。

  2、具體利潤分配如下(以一個地區為單位):

  乙方所開發票總金額甲方收取的利潤比例

  1—5萬元(含5萬元)10%

  5萬以上—10萬元(含10萬元)18%

  10萬以上—15萬元(含15萬元)20%

  15萬以上—20萬元(含20萬元)23%

  20萬以上25%

  3、乙方每季度向甲方結清一次賬目

  ,甲方按乙方實際所開發票金額的25%收取,該地區工作結束後算總賬,多退少補,。

  第六條協議的變更、終止及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本著誠實守信的原則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在履行中採用欺騙、脅迫或其它不正當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並要求對方賠償責任。

  2、在協議執行期間,如有一方認為本協議需要修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對方應在30天內做出答覆,逾期沒有答覆的,被視為不同意修改。

  3、一方要求終止協議的,必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雙方在財務結算完畢、各自責任明確履行之後,方可終止本協議,因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擅自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損失。

  4、協議期滿後,甲乙雙方自行協商,如雙方同意,可續簽本協議。

  第七條爭議解決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並接受其仲裁規則。該仲裁裁決是終局的,雙方將無條件服從該仲裁裁決。

  第八條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協議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

  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損失,否則應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3、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並不能避免且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管制等。

  第九條附則

  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或其他聯絡付款,應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將變更後地址、聯絡付款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3、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協商友好解決,但應採用書面形式。

  4、任何一方對本協議的內容和對方當事人的商業機密均有保密的義務。

  5、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二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6、附件:管理條例、申請資格、價格表及說明。

  甲方全稱:乙方全稱:

  (公章)(公章)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簽章)(簽章)

  通訊地址:通訊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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