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合作的協議書(通用5篇)
在當下社會,協議書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協議書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書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餐飲合作的協議書(通用5篇),歡迎大家分享。
餐飲合作的協議書1
甲方:______
住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
乙方:______
住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經營餐飲專案。
甲方出資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繳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投資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繳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作方式
本合夥雙方依法組成合夥企業,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業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企業依法或法定事由終止時,企業盈虧按照本協議書相關條款規定的比例承擔。
第三條 合夥企業管理方式
1、自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全體合夥人委託甲方管理和經營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享有法律規定的合夥人權利。
2、財務管理由乙方負責,甲方需要資金時,提前通知乙方準備,金額所用途徑甲方必須留有做賬憑證,賬目條例清晰。
第四條 合作時間
本協議有效期暫定___________年,自甲乙雙方簽字生效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第五條 收益分配
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企業虧盈由甲乙雙方共同享有承擔,按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的分配份額進行分配享有承擔。
第六條 合夥企業經營過程中出現入夥與退夥事宜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第七條 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本協議,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書,並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專案的資料及客戶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第八條 爭議處理
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如果雙方透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違約處理
1、如果一方違反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如果一方做出有損合夥企業發展的行為,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而造成合夥企業解散,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 協議解除
1、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作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雙方同意終止協議。
4、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出對企業有損害的行為,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一條 合夥終止財務清算
1、合夥終止後應當進行財務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返回合夥人的出資。按照以下順序清償:合夥人所欠聘用職工工資,合夥所欠稅款,合夥債務。
3、清償後如有剩餘,按出資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二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的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擁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___________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餐飲合作的協議書2
甲方:______
地址: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
乙方:______
地址: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
為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於開創連鎖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為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合作宗旨
共同開創連鎖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條合作經營專案和範圍。
連鎖餐飲產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籌措、設立、經營、推廣、管理。
第三條合作期限
本合同生效時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止,並僅限於雙方共同設立的實體餐廳。
第四條合作方式
甲乙雙方以合夥關係,共同經營管理連鎖實體餐廳,甲乙雙方根據產品研發和連鎖餐廳的設立進行投資。具體如下:
甲方以_______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_______%。
乙方以_______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_______%。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義務:
①向第三方購買相關餐飲核心產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該產品配方之所有權,並有權不向乙方披露;
②組織餐飲產品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③連鎖餐廳之經營權、商標權、產品之所有權等為甲方享有;
④負責確定連鎖餐廳的品牌、定位、logo設計,並享有其所有權;
⑤對外以合夥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⑥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⑦組織餐飲產品的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⑧支付合夥債務。
2、乙方的權利、義務:
①負責策劃連鎖餐廳之定位,設計連鎖餐廳品牌、logo;
②負責餐飲產品之研發、改進,並將所得之產品配方披露給甲方,甲方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③負責餐廳烹飪裝置的規劃、設計,實現烹製裝置的標準化;
④定製餐廳產品材料選購、加工、配送的各項標準和流程,將食品加工從廚房中分立出來,實現後勤生產的標準化;
⑤負責定製餐廳各級管理、各項工序、各種操作的標準及崗位流程,將餐廳操作有序且量化,實現餐廳操作的標準化;
⑥乙方提交的各類規範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著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合作期間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實體店鋪的利潤為實體店鋪的總收入減去總支出後的盈餘。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額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夥期間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合夥第一年內不得退夥,乙方若未經甲方同意在合夥第一年內退夥的,乙方應當立即返還第一家實體餐廳設立時甲方出借給乙方之借款,承擔甲乙雙方設立之實體餐廳之虧損,且返還從所設立之實體餐廳中享受的盈利分紅;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3、出資的轉讓:
在合夥期限內,乙方可以原出資額為限將其在合夥中的出資轉讓給甲方。
第八條保密條款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合夥或合夥之外從對方獲得任何有價值的商業資訊或技術資訊應予以嚴格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或洩露,也不得擅自許可別人使用,違反本條將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一切由此導致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合作協議終止
合作協議因以下事由之一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連鎖餐廳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餐飲合作的協議書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於開創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為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共同開創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條合作經營專案:餐廳籌措、設立、經營、管理。
第三條合作期限__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合作方式
1、甲方出資_____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_____萬元。
2、雙方的出資,於餐廳設立前__________日內交齊,一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對餐廳不享有合夥人權利,不能參與該餐廳之盈利分配。
3、合夥期間雙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雙方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合夥期間各項決策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利義務為:
①對外以合夥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餐廳設立後,享有__________元/月的工資。
④支付合夥債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①參予經營管理。
②餐廳設立後,享有__________元/月的工資。
③負責會計職務。
第六條合夥期間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利潤為餐廳的總收入減去總支出後的盈餘,產品折舊年限不能超過三年。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雙方的出資額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夥期間入夥、退夥、出資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雙方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合夥第一年內不得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一月告知對方並經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3、出資的轉讓:在合夥期限內,可以原出資額為限將其在合夥中的出資轉讓給對方或者第三人。
第八條合夥的終止及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而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雙方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比例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一方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餐廳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敦煌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訂立雙方簽字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餐飲合作的協議書4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中國其它法律、法規規定,出資人遵循自願和協商一致原則,共同出資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餐飲公司。
第一條合夥宗旨
甲乙雙方秉承互利共贏、開誠佈公、利益共享、責任共擔的原則,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共同經營本專案。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餐飲店,主要營業範圍包括早點、各類快餐、酒水飲品等。
第三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1、甲乙雙方各以總出資額_____%方式出資。
2、雙方合夥的出資:
前期初定裝修、裝置款¥_______元(大寫:_______),必須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首年房租雙方各_______元,須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_______交納,以後的房租雙方各自於每年的____月____日前向_______交納。
3、前期合夥出資共計¥_______元(大寫:_______)。
4、合夥期間雙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5、合夥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年;如果期限屆滿後雙方無異議,本協議自動續延。
第四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按雙方各_____%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按按雙方各_____%比例承擔。
3、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視企業經營規模擴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接納新的入夥人,但須重新簽訂入夥協議。
2、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_____日通知另一方。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合夥人因個人行為導致被公安機關拘捕或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當然退夥;
(3)合夥人有營私舞弊、損害合夥利益的行為,經查證屬實,可以將其除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合夥人退夥後,雙方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須經另一方同意後重新簽訂入夥協議。
第六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1、雙方協商一致決定,委託方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①以負責人名義簽訂鋪面租賃合同,辦理工商稅務登記及其它有關證照事務,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合夥債務。
第七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雙方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以雙方各_____%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雙方共有。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雙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另一方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據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或者經另一方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雙方一致同意終止合夥;
②合夥期未滿,雙方一致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2、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3、清算由雙方共同進行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4、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
5、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另一方追償。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壹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另一方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另一方不願意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訴至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第十三條其他條款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
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餐飲合作的協議書5
甲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聯絡電話:為弘揚中華美食,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推廣“__”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協議中甲乙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於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
第二條: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對方任何行為的權利。任何一方的職員不是對方的僱員,也不是對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對對方及其勞動關係和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雙方進行合作,甲方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1、認同格蘭仕文化;
2、能按照雙方商定的裝修方案進行裝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製作門頭、燈箱、噴繪等廣告設施。
3、能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的開餐廳手續和證明。
第四條: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援:
1、合同期間一次性免收美食餐廳加盟費元;
2、乙方不參與甲方__餐廳經營;
3、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__餐廳餐廳面形象標識、設計方案及其相關指引;
4、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義務提供__菜系配方及技術支援;
5、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微波爐一臺;
6、合作期間內,甲方如果需要在餐廳內增加微波爐、電磁爐、空調、電飯煲等電器裝置,乙方有義務以出廠優惠價提供以上系列產品(需向__專案組提出書面申請);
7、乙方提供的電器產品在國家規定的三包期內,提供免費的維修服務;
8、乙方製作部分關於__宣傳單頁、海報;
9、乙方在媒體上對__餐廳給予宣傳推廣;
10、其他事項:
第五條:甲方應該盡到如下義務:
1、合法經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
2、合作期間甲方承擔餐廳內、餐廳外裝修設計(參考《格蘭仕__餐廳專業指南》);餐廳內桌面選單,桌面立牌可參考《格蘭仕__餐廳專業指南》及附件;
3、餐廳內須增設價格適中的__菜系(不少於10款菜式)供顧客選擇,並在此基礎上積極推廣__,開發適當特色的__新菜系;
4、餐廳內須積極推廣光波爐的消毒殺菌功能,倡導綠色環保;
5、根據雙方協商的結果,在餐廳內張貼乙方有關__的宣傳品,並根據需要更換__宣傳品;
6、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擺在餐廳內使用,有條件的可擺在醒目位置,並能讓消費者容易識別為GALANZ產品;
7、應在餐廳內醒目位置設立“格蘭仕光波爐消毒專區”,有醒目的宣傳品,並且儘可能在顧客面前用光波爐現場消毒;
8、雙方協議維護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產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單獨出售、轉讓、贈於、質押。
9、其他事項:
第六條: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乙方不定期對甲方微波爐美食餐廳的門頭、燈箱等物品的使用進行跟蹤抽查,甲方應給予配合,對不合格的地方應該根據乙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第七條: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年後,甲方若無違法本協議的情況出現,微波爐及乙方提供其他產品的所有權轉移至甲方。
第八條:甲方經營的“__餐廳”,若出現以下情況,乙方可無條件的收回微波爐和其他物品:
1、甲方經營過程中,出現有損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於商業利益、商譽)的情況;
2、自本協議成立之日起未滿年,甲方美食餐廳停止經營的;
3、己方未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用於本協議規定的用途;
4、甲方和乙方的競爭對手進行有關宣傳、聯合銷售等行為時。
第九條:若甲方轉讓__餐廳,必須將微波爐一起轉讓,並且保證微波爐繼續在美食餐廳內使用,保證門頭、燈箱設施不變。該轉讓包括但不限於實際經營者的變更、營業執照的變更、經營地址的變更等。
第十條:不可以抗力處理:
如果甲方經營的__餐廳因拆遷、建築物改造、整體規劃變更等行為導致不能經營的,若經營期限未滿三年,甲方應退還乙方微波爐;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若在協商開始後15天內未能解決,雙方同意將糾紛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為年。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