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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合同

實用的加工合同模板集錦8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加工合同8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加工合同 篇1

  甲方(需求方,委託方):

  營業地點:

  乙方(供給方,受託方):

  營業地點:

  第一條 總則

  1.1、雙方本著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1.2、甲方以本協議為基準,把協議規定的產品委託給乙方生產,乙方接受此委託,並保證將合格產品提供給甲方。

  第二條本協議應用範圍

  2.1、本協議適用於根據此協議由雙方締結的、以書面形式確認的,所有具體的委託加工訂貨單(見第三條)。

  2.2、所有書面簽署的委託加工訂貨單,如有不明確、不詳盡之處,將按此協議相關條款執行(或雙方協議溝通出具相應的書面通知)。

  2.3、對此協議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經雙方以書面形式確認後再列入此協議,與此協議具有同等約束力

  第三條委託加工訂單

  3.1、在每次生產前,甲方需開立具體的委託加工訂單,其一般條款由本協議規定,補充條款在訂單中說明,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後生效。

  3.2、委託加工訂單的主要內容為加工的貨物名稱、數量、價格(含17%增值稅)、交貨期、交貨地點、開具增值稅發票的資料以及具體的特定要求等,其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後,具有同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3.3、委託加工訂單附屬本協議,符合本協議中的一般規定,為本協議不可缺少的附件。

  3.4、訂單貨物加工價格確認:由乙方根據加工成本和利潤,提出報價單,經甲方簽字確認。

  3.5、測試治具及乙方沒有的測試裝置由甲方負責提供。測試治具如需乙方代製作,乙方收取製作費(具體價格乙方另行報價)。

  3.6、甲乙雙方根據每次不同型號的新產品就產品加工價格進行一次協商確認。

  第四條專案約定

  4.1、甲方委託乙方加工生產之產品為平板電腦等系列產品,乙方保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委託加工訂單要求進行交貨.

  4.2、甲方負責制定所生產產品的BOM檔案、產品生產工藝要求、包裝等產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資料,定義製成品測試程式,提供測試規範性檔案,並對乙方工程人員作必要的技術支援。

  4.3、甲方負責提供委託加工成品的品質檢驗標準和驗收方法,經乙方確認後作為產品的唯一驗收標準。

  4.4、乙方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公開或透露甲方產品與乙方的關聯,保護甲方產品的獨立性,且不得將產品任何相關資料透露或轉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權第三方代為加工。

  4.5、乙方所加工生產甲方委託之產品,其產品技術所有權、智慧財產權、技術資訊、商業資訊、財務資訊等所有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襲、修改或複製,不得留存技術資料、複製品,不得自行加工銷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產品技術自行進行同類產品研發。不得在其後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4.6、SMT鋼網及模具由甲方負責提供,如需乙方代製作,屬甲方財產,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費同時支付鋼網及模具費。乙方代製作鋼網及模具時,向甲方提出《鋼網模具製作申請單》,列明理由、數量、價格,經甲方確認後,方可製作。

  第五條產品質量標準與責任

  5.1、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雙方確認的品質檢驗標準進行驗收,產品效能質量應與品質檢驗標準相符。凡不能達到檢驗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換貨。

  5.2、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損耗率為:電阻、電容、二、三極體等標準尺寸為0402的元件平均0.5%,標準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為0.3%,BGA、IC及貴重元件等平均為0,FPC、聯結器、接外掛平均損耗率為0.1%,來料不良以一對一兌換。

  5.3、①乙方承諾,加工好的成品保質期為12個月

  ②由於乙方製造原因造成產品不良,在保質期內的,乙方負責免費維修。

  ③若產品不良屬於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於甲方設計原因,或提供資料有誤,則由甲方支付返修費用。

  5.4、如果產品涉及專利、版權、商標權以及其他類智慧財產權,甲方應授予乙方該類智慧財產權許可。若發生因智慧財產權問題引起的經濟糾紛由甲方負責。

  5.5、如屬在生產過程中,由工藝所造成的產品品質問題則由乙方按產品的總成本賠償或無償維修;如屬於來料問題而導致品質異常,乙方不負責處理,但應提供相應的證據,如需處理,則應收取一定的維修費用。

  第六條 訂貨與供貨

  6.1、交貨期:

  新產品試製:收到技術資料及材料後的第3天開始分批交貨正常量產產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開始分批交貨

  6.2、結單期:乙方必須及時清理尾數產品,在甲方及時補回超損材料的情況下,乙方應在一週內清理完尾數產品。

  6.3、甲方以下委託訂單的方式,確定委託加工的數量及加工費,乙方同時確定加工及完成時間。

  6.4、訂貨價格:以雙方協商所確認的《產品報價單》註明的價格為準。

  6.5、甲、乙雙方的訂貨單一經簽署即不可取消,如需變更,要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必須按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要求向甲方供貨。

  6.6、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觀、絲印、尺寸、變形的檢查,不作電性檢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數量不足的,應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異議即視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電性不良除外。

  6. 7、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裝置、包裝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損失。

  第七條包裝、運輸及交貨要求

  7.1、因甲方產品的特殊性,專用包裝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週轉包裝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終產品的包裝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7.2、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來車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檢品由乙方送到甲方公司。

  7.3、乙方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費送貨,需辦理產品運輸保險,否則應賠償由此帶來的所有損失。

  第八條 付款方式

  8.1、甲、乙雙方的交易價格,一律以雙方簽字確定的《產品報價單》、《委託加工訂單》、《鋼網模具製作申請單》為準。

  8.2、付款方式:月結30天。

  8.3、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稅發票。乙方產品經甲方驗收合格後,及時向甲方開具發票。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凡違約者,按照本協議或定購單約定條款處罰,未盡之處,雙方另行協議處罰。

  9.2、違約之處罰原則:違約者無條件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及關聯損失。

  第十條不可抗力因素之條款

  10.1、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災害、戰爭、國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違約,雙方均不予以追究,相應損失各方自負。

  第十一條 仲裁原則

  11.1、協議包括訂購單等有關附件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成,可由告訴方提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11.2、仲裁原則以本協議及其附件為依據,依約履行。

  第十二條 協議有效期

  12.1、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若期間任何一方經判定有違約行為,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保留法律追述權。

  第十三條 其他

  13.1、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在意見達成一致的基礎上進行補充修改。

  13.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加工合同 篇2

  承 攬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定 作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託承攬方加工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編號 名稱 規格 單位 數量 備註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第三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

  1.(用承攬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攬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並接受定作方檢驗。承攬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作質量時,定作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作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作方調換或補齊。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 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

  1.承攬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承攬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方賠償。

  2.承攬方對於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的複製品。

  3.定作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 價款或酬金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為驗收標準。

  2.定作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專案,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

  3.當事人雙方對承攬的定作物和專案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貨的時間和地點1.交(提)定作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計算:承攬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承攬方在發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

  第十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 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一、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酌減酬金或價款;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遲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三、未按合同規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方應當償付定作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方賠償損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換、補交等),應當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____ 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 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未經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權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或酬金總額的____%(20%~60%)的違約金。

  六、異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作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定作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七、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責任。

  八、由於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裝置、包裝物及其他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九、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調換、補齊的,由承攬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十、擅自調換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權拒收,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方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三條 定作方的違約責任一、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中途廢止合同,屬承攬方提供原村料的,償付承攬方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幅度)的違約金;不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的____%(20%~60%的幅度)違約金。

  三、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攬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承攬方有權解除合同,定作方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承攬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定作方應當償付承攬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承攬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定作方超過領取期限6個月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後,退還給定作方;變賣定作物所得少於報酬、保管、保養費時,定作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承攬方的損失。

  五、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承攬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六、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七、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在定作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定作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承攬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糾紛的處理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 )項處理:

  1.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經鑑證或公證,則應送鑑證機關或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

加工合同 篇3

  一、定作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承攬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方委託乙方加工定作並安裝不鏽鋼信報箱,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二、原材料及加工成品的質量要求

  1、乙方提供全部原材料,材質要求必須符合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信報箱材質及要求》(附件一)中的材質要求。

  5 、乙方必須按甲方確認的信報箱材質要求、技術要求、合同附圖(附件一、附圖一、附圖二、附圖三、附圖四)進行加工製作,乙方製作並提供給甲方的信報箱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行業

  標準《》的相關要求。

  6 、乙方設計製作、安裝的不鏽鋼信報箱,必須保證在安裝之日起五年之內不生鏽。

  三、信報箱的的工期、運輸、交貨交付、驗貨與安裝問題。

  1、加工期限:乙方應在自本合同簽字蓋章之日起 個工作日將所有信報箱按照本合同的要求加工製作完畢,並於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送貨到門,即乙方應於年 月日前在甲方指定的交付地點將全部信報箱交付給甲方。

  2、送貨方式及運輸:乙方負責將加工製作的全部信報箱按時送貨到門,交貨方式為現場交貨,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自行處理和支付。

  3、交貨地點:交貨地點為 ,經甲方驗收雙方簽署產品交接清單後方為交付。即本合同的履行地為 。

  4、安裝與驗收: 甲方應派員在交貨地點收貨、清貨、驗貨,驗收透過的,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免費安裝,並自行解決安裝用電。甲方負有協助乙方的義務,並向乙方提供各樓房準確的門牌編號。

  四、 結算方式與付款期限

  1、結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結算方式為電匯。

  付款期限:本合同產品分三期支付。付款的具體期限如下:

  (1)本合同簽定之日起三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20%作為定金,即人民幣元。

  (2)甲方收到全部信報箱及信報箱鑰匙並驗收合格,同時乙方派員將所有信報箱安裝甲方要求免費安裝完畢後七日內,在乙方向甲方出具全額合格正規統一發票的前提下,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期貨款,計加工成品總價款的70%,計人民幣大寫 元(大寫: )。

  (3)剩餘10%為加工成品的質量保證金,待信報箱安裝正常使用三個月後一次支付。

加工合同 篇4

  甲方:南寧市邕寧縣鏽景軒 (定做方)

  乙方: (承攬方)附加身份證影印件

  加工水晶琥珀畫,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合同簽定後,甲方為乙方免費提供產品樣本圖案。天然彩沙、鍍金線及專用工具,乙方自購。如在本廠購買材料,由於乙方個人原因,不能繼續做畫,為保證本廠產品質量,材料不退。

  2、甲方對乙方產品負責回收並以現金支付加工費(550元/M2),拒收任何原因的半成品和不合格產品。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透過考察同意後,自願購買材料。如產品質量問題,乙方自己負責。

  2、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樣本、限本人制作,如私自組織人員加工,技術轉讓,需經廠方同意方可進行,否則按違約處理。

  二、違約條款

  1、甲方違背合同第一條(2款)時以(550元/M2)的1倍支付乙方違約金。

  2、乙方外購材料摻雜使假,私自技術轉讓時,按每平方米550元的1倍支付甲方違約金。

  四、本合同有效期 月,200 年月 日起至200 年月 日止。

  本合同期瞞後,乙方申請,甲方有權依據生產定單續簽或終止合同。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並有驗收標準為合同附件,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

加工合同 篇5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方因工程需要,向乙方訂購加工一批石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訂貨的

  1、產品品牌、名稱

  2、數量及規格

  實際數量及規格尺寸,由甲方(石材幕牆班主)提供確定。

  3、質量(技術指標)

  產品質量必須為優等品,厚度保證在

  2.83c.為粗糙的荔枝面,人工打磨,顏色為中國紅,色差要一致,最低要達到90%的色差率,無雜質,無黑點,色度要越深越好,並符合國家有關質量、環保、綠色標準、色澤及感觀質量以樣品為準,貨到現場由甲方、業主、監理共同驗收。

  4、單價:

  每平方2

  10.00元。加工費按每米7元(背倒,異形切割)。

  第二條 質量驗收:

  1、乙方必須在貨到前向甲方提供該批產品的合格證書,質量等級證書,質量檢驗報告書,經甲方和業主檢驗合格後再進入施工場地(可先提供傳真件);

  2、石材的質量必須符合能適合建築室內裝飾的行業標準.

  3、甲方和業主在貨到時進行質量、顏色初步驗收,查驗本條

  1、的品牌按甲方確定的樣品: 中國紅荔枝面。必須達到質量要求 數量(大約): 按圖紙甲方提供證書,證書可提供影印件,但必須在影印件上蓋上乙方或廠家的鮮章,再查產品的型號、顏色是否符合要求。

  第三條 貨款結算及支付:

  1、實際數量按甲方提供尺寸,貨到現場後,實際收方計算為準。

  2、運輸途中損壞由乙方負責。在全部供貨完成後甲方一次性補給乙方石材損耗

  1.2萬元。

  2、貨款支付:

  (1)本合同簽定後預付定金 10 萬元;(大寫): 壹拾萬元

  (2)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後,支付每車材料款90%,不含加工費,扣預付款2萬。

  (3)餘款在石材供完後一次性付清。

  3、乙方不負責石材的稅票和下車費。

  第四條 交貨時間

  首批貨乙方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將貨運至甲方施工現場。全部貨必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運到現場。到貨品種的順序乙方應與甲方現場施工人員協商,乙方供貨時間應不影響工程的進度。

  第五條 甲、乙雙方責任

  (一)乙方的.責任

  1、必須向甲方提供產品合格證書、新產品檢驗報告書、新產品等級證書。

  2、新產品花色、品種、質量不符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包退、包換,由於上述原因延誤施工時間,乙方應付甲方每天1000元違約金。

  (二)甲方的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質量(增加品種和數量除外),應與乙方協商調整。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如乙方還未加工的部份,乙方應予退貨。

  第七條 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發貨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八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申請仲裁機構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並壹式肆份,甲方執叄份,乙方執壹份。

  第十一條 本合同甲、乙雙方履行完各自的職責後自動失效。

  訂立合同人:

  甲方: (蓋章) 乙方: ( 蓋章)

  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施工負責人: 經辦人:

  電話: 電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合同 篇6

  甲方: 簽訂日期: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按一下條列簽訂本購銷合同。

  1、 交貨時間:簽訂合同後30個工作日內。

  2、 質量要求:品質標準以甲方技術、品質、外發部門簽署的樣品及書面品質標準為準,符合雙方約定的國際、國內、行業標準。

  3、 運輸方式:

  4、 付款及結算方式:月結---天內付清貨款,開17%增值稅發票給乙方。

  5、 智慧財產權

  5.1 貨物附屬的智慧財產權:對於甲方在使用、銷售產品時必須擁有智慧財產權許可的貨物,乙方應向甲方授予屬於自己有權許可的知識許可。乙方保證其所提供的產品或服務不會侵犯第三方的智慧財產權。本協議不授予權力;任何一方使用他方商標、公司名稱和服務標誌的 。

  5.2 涉及第三方智慧財產權:若第三方向甲方就乙方提供的產品或服務提出智慧財產權主張,包括但不限於第三方認為三方的智慧財產權,乙方應甲方的要求為甲方提供一切協助;由於乙方的產品或服務侵犯第三方的智慧財產權致使甲方遭受指控或索賠,乙方要賠償甲方承擔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調查費、和解金額或有權機關裁決的賠償金額。

  6、乙方保證所委託之印刷品沒有違法、違規或假冒,如有前述隱情,乙方應負全部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7、異議處理:如對產品的質量、數量有異議,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在收貨後10天內書面提出,由甲方及時協調按其質量異議處理辦法解決。

  8、違約責任:任何一方如無法履行合同(不可抗力除外),由此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違約方承擔。

  9、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

  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加工合同 篇7

  委 託 方:成都預興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被委託方: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加工“預興”瓷磚粘合劑和瓷磚勾縫劑,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經雙方協商,就有關代加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代加工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加工“預興”瓷磚粘合劑和瓷磚勾縫劑,加工數量、顏色、標準、質量要求等由甲方提供。

  第二條 甲方責任

  1、甲方根據送貨計劃,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為其加工產品。

  2、甲方約定乙方加工產品的類別、數量、技術要求、交貨時間等。

  3、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標準、產品質量進行檢查監督,並提出意見和建議,直至甲方對乙方所生產的產品檢驗合格之後才能發貨。

  5、甲方按照甲乙雙方確定的樣本和標準進行驗收貨品。

  本合同所簽訂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標及圖案文字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為他人生產或提供。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乙方嚴格按照甲方的委託內容及要求從事產品代加工的相關活動。

  2、乙方嚴格按照甲方確定的產品類別、數量、質量及生產期限等標準進行生產,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過訂單數量和品種。

  3、乙方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技術及配方用於其他的生產。

  4、乙方自行準備代加工產品所需的原材料、生產設施裝置、生產地點、包裝袋以及配送貨物的車輛。

  6、乙方應負責所有為甲方代加工貨品的運送及裝卸。

  7、乙方需嚴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8、對生產的產品實行三包,三包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 代加工費用約定

  1、甲方以協商好的代加工總包價格委託乙方代其加工產品,乙方在為甲方代加工產品的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人工、水、電、生產裝置維護、原材料購買、生產場地租賃、包裝、貨物運送、裝卸等費用)。

  2、甲乙雙方所協商的代加工總包價格(含運送裝、卸費用)見下表:

  (注:彩色勾縫劑代加工總包價格根據具體顏色由雙方單獨協商)

  第四條 對賬及付款方式

  1.乙方在每月月底前將業主方所籤的貨物驗收單回執交與甲方,甲方與業主方對賬後確認當月的實際送貨數量,以此作為當月付款依據。

  2.甲方透過銀行轉賬形式給乙方付款。

  3.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每月月初甲方給乙方付上月加工費用的70%。

  4.自20xx年1月1日起,每月月初甲方給乙方付上月加工費用的80%。

  5.每月未付,在年底由甲方給乙方一次性付清。

  第五條 驗收標準

  1. 雙方在下訂單之前確定生產品種樣品,樣品驗收合格後乙方即開始正式生產,當乙方產品生產完成後,由甲方檢驗人員現場驗收合格並簽字確認後發貨。

  2. 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業主方拒絕收貨,或者收貨後產品出現質量問題引起業主方投訴等事件發生,均由乙方自行負責並解決,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時間交貨,乙方應每天向甲方支付該批次貨物總價1%的違約金。

  2、凡違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項條款的,責任方應承擔當批次產品總價值30%的違約金。

  第七條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託加工合同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日止,生產期限以甲方計劃通知單確定為準。

  第八條 合同如遇爭議,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法院提出訴訟。

  第九條 本合同正本壹式貳份,經雙方企業法人或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條 其他未盡事宜另行訂立。

  甲方: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 期:

加工合同 篇8

  甲方: (加工方) 乙方: (委託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過友好協商後達成如下協議,以茲遵照執行:

  一、加工方式、生產要求:

  1、乙方公司所需產品( 岩棉板 )在甲方工廠加工生產,由乙方負責提供品牌標籤材料。甲方提供產品原料進行生產、加工、包裝。

  2、甲方根據乙方所要求的質量等級、規格等負責生產,所生產出的產品必須達到國家質量、質檢等權威部門的產品質量要求和認證。

  二、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所生產出的產品必須達到國家質量、質檢等權威部門的產品質量要求和認證。如出現產品質量問題均由甲方全權負責。

  2、在合作生產加工期內,甲方所生產出的乙方產品外包裝上需印刷乙方的廠名、廠址、生產許可證、執行標準等相關資訊,並以此作為乙方對外宣傳所在的生產基地,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宣傳。

  3、乙方負責產品在所售區域的政府送檢工作,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並免費提供樣品,費用由乙方支付。

  4、乙方訂貨需提前五天時間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七天內負責把產品交付給乙方。

  5、乙方收到產品後,應立即驗收。如有數量不符,產品質量等問題,乙方須在七天之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核實確認後負責調換符合要求的數量、質量給乙方,並負責調換產品的往返運費。

  6、合約期間,乙方在付完訂金後,甲方到乙方處提取包材並有義務保護和維護好乙方包材。如在生產期間出現包材破損(不合格品除外)由甲方負責(具體以甲乙雙方協商為準)。

  三、價款及支付方式:

  1、甲方根據乙方所需的產品規格、標準等生產加工,所需生產加工費用及運輸費用等由雙方協商後以每次乙方的蓋有公章的書面生產加工單為結算依據。

  2、乙方訂貨須預付貨款總額的 % 作為定金,剩餘貨款分期支付或貨到現場驗收合格後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3、乙方只能將貨款訂金和貨物尾款匯入甲方指定的公司帳號,賬號: 戶名: 開戶行: 。

  4、在雙方合作過程中甲方如遇到產品原材料上漲等原因,甲方要求上漲價格需提前15天通知乙方,在甲方通知乙方前已經下過訂單的產品甲方不得漲價。

  四、合同的續簽和終止:

  1、協議到期後,乙方若有意續簽須提前30日與甲方協商,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2、本合同因下列情況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甲乙雙方透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一方宣告破產或宣告解散;

  3、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與代理銷售有關的甲方任何的標識及智慧財產權。

  五、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首先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採取以下第()種方式解決爭議: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其他:

  1、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雙方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之後作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