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仲裁協議具備內容與範本
仲裁協議具備內容
(一)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這是仲裁協議的首要內容,因為當事人以仲裁方式解決糾紛的意願正是透過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體現出來的。對仲裁協議中意思表示的要求是要明確、肯定。
(二)仲裁事項
仲裁事項是當事人提交仲裁的具體爭議事項。仲裁庭只能在仲裁協議確定的仲裁事項的範圍內進行仲裁,超出這一範圍進行仲裁,所作的`仲裁裁決,經一方當事人申請,法院可以不予執行或者撤銷。按照我國《仲裁法》的規定,對仲裁事項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當事人應就此達成補充協議,達不成補充協議的,仲裁協議無效。
(三)選定的仲裁委員會
仲裁委員會是受理仲裁案件的機構。.由於仲裁沒有法定管轄的規定,因此,仲裁委員會是由當事人自主選定的。如果當事人在仲裁協議中不選定仲裁委員會,仲裁就無法進行。
範本
甲方:________(姓名或者名稱、住址)
乙方:________(姓名或者名稱、住址)
甲乙雙方就________(寫明仲裁的事由)達成仲裁協議如下:
如果雙方在履行________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自願將此糾紛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其仲裁裁決對雙方有約束力。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仲裁委員會一份。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簽字、蓋章)
乙方:________(簽字、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