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離職證明的知識
1、離職證明的意義
證明你在原單位的工作行為;
現在很多單位入要求新人提供離職證明,成為了入職必備材料之一;
同時,表明你與前單位已解除關係,避免糾紛。
2、離職證明的內容
內容包括4部分,
人員基本資訊(姓名、性別、身份證號)、職務資訊(任職時間、崗位、職級、收入等)、離職原因、公章。
關於內容,需強調:
一、無論公司是否有範本,最好只體現基本資訊,因為職務資訊可能影響新僱主的判斷。
比如,之前職務是客戶部,應聘新單位的`市場部,雖然實際工作內容一樣,但也會造成誤解。
比如,你應聘經理職位、且在面試時也介紹的是經理工作經歷,但實際上是主管,這就更不便讓新單位知道了。
二、員工被開除的,一般開具開除通知書或開除證明書;
但有的公司也是寫到離職證明上,離職原因標註開除的原因。
這類問題,需要與公司和人事溝通好,無論怎麼解決,千萬不好體現在離職證明上。
三、由於勞務派遣、外包、子公司等情況,存在公司名稱和蓋章名稱不一致的現象。
一定做好準備,不要被新單位提問時,無法解釋或吞吞吐吐,造成不必要的誤會。
總之,離職證明越簡單越好。
3、離職證明的程式
正常離職,和原單位沒有糾紛,開離職證明會比較順利。
先諮詢人事部門,公司是否有固定範本,如果有,直接由人事部門出具即可;
如沒有範本,在網上找一份,只要人事部門認可即可。
當然,這個時間不會太長,短則一天、遲不過一週。特殊情況除外。
大多數公司,人事部門就能全部搞定這事,直接給你完成版的。
除非有的公司,人事部門會寫好內容,讓自己你去找印章保管人,這類情況很少。
4、離職證明的提供
雖然新單位會要求提供離職證明,但法律法規並沒有明確規定,離職證明的交閱方。
所以,有以下問題需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