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處罰決定書
學校處罰決定書1
趙勇同學之家長:
您的孩子趙勇(性別男),現就讀我校八年級1班,本學期經常違反校規校紀:不認真完成作業、不尊重老師,在班上公開對班主任葉琳老師直呼“學校又不是你家開的,你管不了我”這樣的言語,完全忽略老師的的存在。經我校老師耐心教育仍然沒有好的改變。現又在20xx年3月25日的`物理課上,下課鈴聲還未停,老師也沒有宣佈下課,趙勇就不向任何人請示便徑直走出教室。以上行為已經嚴重違反了我校管理規定。根據《貴陽市花溪誠興學校學生違紀處罰制度》規定,決定對趙勇記嚴重警告處分。
若您對我校的決定有異議,您可以在本決定之日起3日內向貴陽市花溪區教育局提起申訴。
學生簽字:xx
家長簽字:xx
班主任簽字:xx
貴陽市花溪誠興學校
20xx年xx月xx日
學校處罰決定書2
高二(4)班學生陳於20xx年10月12日,跟隨邱幾人,對本班同學進行威脅,要求其購買香菸。該生平時對自己要求不嚴,行為非常惡劣,影響極壞,經教育其認錯態度較好,本著教育他人的原則,經過校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希望其能認真改過做一個合格的中學生。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
X學校
xx年 xx月 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