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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保繳費基數表

2016北京社保繳費基數表

6月11日,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釋出了《關於申報2016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工資的公告》,從即日起至7月25日啟動2016年社會保險繳費工資申報工作。用人單位及個人存檔人員需在期限內向社保經(代)辦機構申報,對於未按時申報的單位,自2016年7月起,將按照單位上月繳費額的110%確定2016年度社保繳費工資。

根據相關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但對於收入過高或過低的人群,還相應地設定了繳費基數的上下限,即職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資低於下限的,以下限作為繳費基數;高於上限的,以上限作為繳費基數。月平均工資在上下限之間的,則按本人實際工資收入確定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繳費基數上限按照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確定,最高不超過21258元。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的職工,繳費基數下限按照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 40%,最低不低於2835元;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繳費基數下限按照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最低不低於4252元。

附:2016北京社保繳費基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