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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人力資源諮詢與教師的人力資源諮詢有何區別

公司的人力資源諮詢與教師的人力資源諮詢有何區別

80年代,高校教師(或科研人員)倡導人力資源管理,引入了我國早期人力資源管理理念。後來,以公司(法人組織形式)為主體的人力資源諮詢蓬勃發展,與過去以個人為主體的人力資源諮詢有了明顯的區別:

1) 著眼點的不同:人力資源諮詢公司是在理念引導的基礎之上,進一步關注人力資源諮詢的可操作性和時效性,即著眼於“如何去做”,是過程與結果導向的,而教師一般注重以理念引導人,著眼於“應該做什麼”。

2) 諮詢理念不同:人力資源諮詢公司以諮詢活動及其效果為公司業績,從自身利益出發希望與諮詢企業結成長期夥伴關係,互相促進,共同成長,而教師則更普遍地是為積累研究資料、經驗,或為掙些外快而置身於諮詢業的,他們與企業合作期一般較短。

3) 運作規範不同:人力資源公司以諮詢為己任,遵循業界內的運作規範,有科學的流程和制度,依靠資料庫進行技術分析,重視企業長期利益,而後者的操作具有不確定性、不透明性。

4) 智力資源不同:公司提倡團隊協作,智力聯盟,既延攬具有深厚理論功底的學者,又聘用業界精英,從而實現理論知識與既有經驗的最佳組合,發揮最大效力;而教師往往囿於個人專業、經驗的侷限,不可能提供全面的、操作性強的方案。

5) 外在約束不同:在目前的法制背景下,公司作為法人實體,所受外在約束嚴格;同時,作為一個長期存在、謀求發展的企業,人力資源諮詢公司具有內在的自我控制機制,而教師則具有相當廣的迂迴空間,所受約束、監督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