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頁
  2. 調查報告

農村醫療保障的調查報告

農村醫療保障的調查報告

在現在社會,報告使用的次數愈發增長,不同種類的報告具有不同的用途。相信很多朋友都對寫報告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農村醫療保障的調查報告,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農村醫療保障的調查報告1

本文在對山西省聞喜縣8個村莊的部分農民進行個別訪談的基礎上,分析了農民對醫療保障的主要看法,提出:

第一,建立農村醫療保障必須考慮農村地區鄉土社會的特點;

第二,雖然合作醫療能否恢復不取決於是否存在集體經濟組織,但社群前公共資財的確是合作醫療必須具備的一個條件;

第三,在農戶分散經營後,在社群的再合作、再組織基礎上的村民自治組織同樣是合作醫療必須具備的一個條件;

第四,醫療保險組織的信譽是實施農民醫療保險必須具備的條件。

農村醫療保障由衛生服務供給體系和農村醫療保健制度兩方面構成。長期以來,合作醫療是我國農村醫療保健制度的主要形式。然而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自建立以來,在我國廣大農村地區經歷了幾起幾落,時至今日,大部分地區的合作醫療已走向衰落。

在農村經濟社會發生了重大變革以後,合作醫療能否恢復?醫療保險是否可行?

什麼是可行的農村醫療保障制度?

這一系列關係農村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一直為政府、農民和研究者所關注。

人們從籌資能力、籌資水平、支付方式、費用分擔機制等方面做了大量的調查研究工作。在這些研究的基礎上,我們認為對於農村醫療保障問題,還有必要聽一聽直接受益者——農民的想法。為此,我們對山西省聞喜縣8個村的60多位農民進行了訪談,其中包括普通農民、村幹部、鄉村醫生。訪談物件大部分在40歲以上,40歲至60歲的人佔了一半左右。根據訪談錄音,整理成45份訪談記錄。本報告是對訪談記錄的初步分析。聞喜縣背景情況 聞喜縣屬於革命老區,位於山西省南部,是一個嚴重貧水的農業縣。受地理環境和自然條件制約,農業生產效益低下,農民生活水平提高緩慢。1990年聞喜縣被國家列入八五期間新增貧困縣。

農民訪談綜述

1、家庭經濟:

農民家庭仍以糧食種植為主,同時種植蔬菜、藥材、果樹或從事養殖等。家庭成員中有兼業或脫離農業從事其它職業的,其中有在鄉、村企業或私人企業上班的,有自己開店的,有外出打工的。農民雖仍舊以土地為生,但是糧食種植的收成僅是為了交公糧和自己家庭的食品消費,有的家庭糧食不夠吃,還要從市場上購買一部分,大部分農民家庭收入的增加要依x種植其它經濟作物或從事其它行業的勞動獲得。

2、疾病模式:

農民認為由於糧食、蔬菜農藥使用過量,村辦企業造成的環境汙染,農村中惡性腫瘤發病增加,生活條件改善後,心腦血管病的發病增加。

3、家庭保障:

老年農民是依x家庭保障度過晚年的,通常由家庭中已成家自立門戶的子女為老人提供糧食、蔬菜等實物或提供外出工作掙來的現金來解決老人的日常生活費用,老人的疾病治療費用一般也由子女分攤。

通常農民家庭表現出對孩子的病比對老人的病重視。如果子女孝順就會為老人花錢治病,子女不孝順的就不肯為老人治病,有的老人對鄉村醫生說“娃不給錢”,就不治了。一般對家庭的主要勞動力肯花大錢治病,對小孩子的病也要想辦法治療。

農民家庭中患大病者的治療費用x家庭積蓄支付,同時依x大家庭中的其他成員(如兄弟之間)互相幫助解決或向親戚、村裡與其關係好的人借債解決。

4、醫療服務:

很多村裡都有多個醫療點,包括政府承認的集體衛生所、批准的私人診所和未經批准的私人診所。

60年代培訓的老鄉村醫生仍在農村發揮作用;當前由於一些傳統治療方法不賺錢,鄉村醫生不願意採用傳統的諸如針灸、拔火罐等中醫療法。但是另一方面對於無力支付藥費的貧困家庭,鄉村醫生又往往允許其常年拖欠醫藥費用或給予減免。

5、就醫行為:

農民在村、鎮的衛生所和個體診所就醫是選擇自己信得過的醫生,其選擇標準一般是對小傷小病的治療效果好,費用相對便宜,服務態度好。

農民的小傷小病在村裡治療,圖的是方便、便宜,慢性病的常規用藥一般是到藥價便宜的診所或藥材公司批發購藥。農民得了大病或較疑難的病,常常是在本縣或地區範圍的大醫院、私人診所等處尋求治療,也有到省會城市或相臨外省的大城市求醫的。

單方、驗方和土方在四、五十歲以上的農民中還有流傳,年輕人則完全從醫療點或藥店購藥,並傾向服用各種新藥。遊醫、藥販在鄉間活動較多,農民難以鑑別真偽和藥效的可x性,時常上當受騙。

農民對農村醫療保障的主要看法

1、希望獲得醫療保障

對於看並吃藥的問題,他們說一般情況下,一個家庭對感冒發燒、小傷小病的醫療費都能負擔得起,但要花上萬元的醫療費就困難了。如果得了大病,進大醫院就要花掉多年的積蓄,甚至x借債看玻

由於農民收入增長緩慢,醫療費用增長較大,當前農民確實面臨著大病經濟負擔的風險。對於聞喜縣的農民來說,在他們的人生經歷中,避免醫療費用風險的辦法歷史上可借鑑的只有合作醫療制度。因此一部分農民認為只要政府政策允許,有人組織,合作醫療就能辦。尤其貧困家庭希望得到幫助,希望有合作醫療或醫療保險作保障,希望有人來組織醫療保障。

對於70年代合作醫療免費打預防針;減免部分醫療費;生產大隊組織村民採藥、種藥、村衛生室向村民提供大鍋預防藥,預防流行病等等往事;在我們所訪談的農民中,凡經歷過那個時代的人都記憶猶新,基本上反映良好。

2、認為合作醫療無法恢復

儘管農民希望獲得醫療保障,但是多數農民從現實農村的經濟和社會現狀出發,認為在農村社會大變革的背景下,合作醫療已經搞不起來了。原因是:

(1)經濟上,集體經濟已經沒有積累,村集體經濟是個“空殼”,現在的集體提留只能解決村幹部的工資,x農民一家一戶地集資,合作醫療搞不起來。

(2)組織上,家庭經營使人們都個人顧個人,沒有人組織,大家的心都散了,要是自願參加,人們就不一定都參加合作醫療。

(3)管理上,過去在集體經濟時,合作醫療中就存在著有地位的人吃好藥,沒地位的人得不到藥的現象,現在這種情況也難以避免。

(4)服務提供上,現在衛生室的醫生技術水平不高,好大夫又不到農村來,搞合作醫療也不能解決問題;現在的醫生是沒利不幹,合作醫療搞不了。

(5)觀念上,怕吃虧,如果交了錢不得病,錢給別人看病用了,心理不平衡,因此,就只好是“誰生病誰認倒黴”。如果是強制參加,就要想辦法把交的錢都給吃回去。

3、認為醫療保險難以實行

部分農民認為不僅合作醫療過時了,醫療保險也搞不起來。其原因是:(1)農村經濟狀況差,搞不了醫療保險;(2)社會風氣不好,誰辦保險他都不放心;(3)如果領導換了,政策就變,政策不穩,越保越險;(4)農村基層組織的幹部素質差,搞醫療保險有困難;(5)缺乏風險意識,不想沒病先交錢,年輕人一般沒有病,因此也不願意參加醫療保險。

4、對醫療保險持謹慎態度

多數農民在認為合作醫療難以實行的同時,認為醫療保險可能有助於解決問題,但同時存在許多擔心,對醫療保險持謹慎態度。

由於醫療費用水平已經遠遠高於70年代,農民基於存在醫療經濟負擔風險的判斷,認為現在醫療費用高了,合作醫療只減免一點醫療費,不起作用。比起合作醫療來,醫療保險可以防大病風險。他們認為小病自己還可以負擔,還是保大病為好。在投保意願上,他們認為農民x天吃飯,收入不多,可家庭支出很多,孩子上學還要交學費等等,如果一年交10—30元保險費還可以。有人認為如果國家、集體出大部分,農民出小部分還行。也有人是隨大溜的,認為“要是大家都交錢,我就交”。

農民認為醫療保險必須講信用,實施要長久,不能朝令夕改。對於誰來組織醫療保險,很多農民表示信任政府。認為保險公司比較煩瑣,不好補償,本來是該得的賠償還得請客吃飯、送禮,才能得到賠償。保險常常兌現不了,讓人不能相信。

如果和保險公司比起來,他們還是相信政府辦要好些。但是很多人強調醫療保險要由縣以上政府出面組織,要宣傳到位。擔心資金如果留在鄉里或村裡會被挪用。有人提出由國家辦保險,便於資金調劑,信用可x。醫療保險管理要規範,讓群眾監督,才能使群眾信服。也有人提出要由當地鄉里或村裡人代辦,經辦者跑不了,使人放心。

有的農民認為醫療保險應該由保險公司辦。他們認為資金讓保險公司管要好些,政府的政策容易變。有人說“就怕一年辛辛苦苦掙來的錢投進去了,政策又變了,錢投進去沒有了”。也有人說“農村合作基金也曾是政府讓辦的,可最終還不是受到清理”。

農村醫療保障的調查報告2

一、有關背景及實地調查情況

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程序中,新農村建設逐漸成為最重要的工程之一。其中,發展並完善農村醫療保障制度已成為建設新農村的最重要措施之一。自xx年以來,我國一直提倡並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衛生體制進一步完善,農民的醫療保障問題得到很大程度的解決。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援,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也是農村醫療保障的重要方面。

為了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家鄉的推行情況,借“十一”長假之機,我回到老家橫河村,作了一次有關農村醫療保障的調查,透過走訪、同村民交談、填寫問卷等調查形式, 我對全村的醫療保障有了更直觀的瞭解。每到一戶,村民們都表現出了極大的熱情,對我的提問是有問必答。但由於種種條件的限制,此次的調查人數較少,共計 47人。但以點蓋面也充分表明了橫河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障的現狀。以下是調查的基本情況:

1、村裡共有1100多人,其中95%以上的村民都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從被調查的47戶農戶看,已參加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有45戶,佔調查戶的95.74%。

2、大部分參加農戶覺得繳納的費用可以承受得起。在被調查的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45戶農戶中有44戶覺得繳納的費用可以承受得起;只有一戶覺得勉強承受;沒有一戶覺得繳納的費用不能承受。

3、81%的參加農戶認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設定很合理,8.1%的參加農戶認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設定程式過於複雜,10.8%的參加農戶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設定不瞭解。在被調查的47戶農戶中有38戶認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設定很合理,佔被調查戶的81%;有4 戶認為設定程式過於複雜,佔被調查戶的8.5%;有5戶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設定不瞭解,佔被調查戶的10.5%。

4、86.5%的參加農戶知道身邊確實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中明顯受益的典型事例,只有13.5%的參加農戶表示不知道。

二、xx年至今“新農合”在本地的推行與發展

除了走訪村民之外,我還向村委諮詢了下有關情況,並特地查閱了本市及橫河村隸屬的飛雲鎮的有關具體政策和醫療設施,以及從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來的點滴變化。

本村從xx年開始推行農村合作醫療保障制度,至今已推行4年。 xx年之前,統籌資金標準為每人每年繳納25元,各級財政補貼25元;從xx後,統籌資金調整為每人每年60元,其中個人繳納30元。參合者,住院醫療費用補償核銷下有起報點、上有封頂線,採用“當年累計、分段計算、累加支付”的方法。對於5種特種病,補償比例為20%,全年每人報銷最高總額為 xx元。並且根據病情的嚴重程度,報銷比例從20%—50%不等。門診醫療費的小額補償採取即鄉鎮衛生院對本鄉鎮的參合農民憑證看病給予門診所有費用 10%的優惠。此外,參合者每兩年還可到當地衛生院免費常規體檢一次,併為其建立健康檔案。

據瞭解,xx年,本地的的合作醫療報銷政策發生了一些變化:XX市為有效提高受益面及補償水平,根據“以收定支,保障有力,略有節餘”的補償原則,對住院補償方案進行完善:

①市外醫院住院可報費用按70%標準計入市人民醫院補償基數

②中醫中藥住院可報費用同段別補償增加20%。

門診優惠定點單位為鄉鎮(街道)衛生院、中心衛生院和片區醫院,目錄內藥品鄉鎮衛生院優惠20%,中心衛生院和片區醫院優惠10%;提高門診優惠基金為人均8元(按門診刷卡人次,每次最高補助8元)。特種病按25%補償計算,年度封頂額3000元……

透過各種調整政策,抱愧普通門診的優惠,特種病門診的報銷,尤其是起報線的下降,直接擴大了受益面,提高了農民群眾的參合積極性。此外,近段時間,XX市不斷地健全結報網路,積極服務群眾,使參合人數又有很大增長。為了提高結報時效,市農醫辦在全市設立七個片區臨時結報點。這一措施,也直接方便了村民的報銷。據最新資料統計顯示,橫河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xx年1季度補償共有25人次報銷,報銷金額累計達20653.05元。可見,這一醫療制度的實施還是真正落實惠及於民的。

三、“新農合”在推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雖然農民們對這一新型農村醫療保障呼聲很高,但在調查過程中我還是聽到了一些消極的聲音。下面,我把被調查的農戶中反映最強烈的極大問題列舉出來進行探討:

1.在政府與農民之間的關係上,很多農民基於過去的經驗,對政府的信任度不高。在橫河村的第一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過程中,籌資這一環節出現了一定的困難。儘管村中幹部將宣傳做到每家每戶,仍存在很多盲區無法將資金統籌到位。目前大部分農民比較現實,今天用了30元參加了合作醫療,就想著能不能得到實際的利益,許多農民認為交了錢沒有生病就吃虧了,也有的覺得這個制度交了錢連資助誰都不知道等於白交。

2.政策宣傳不夠深入,農戶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一知半解。從調查和座談中我瞭解到,只有52.5%的農戶知道報銷醫藥費是有條件限制的,有11.5%的農戶明確表示不知道。農民對報銷住院醫療費用的限制條件,如何計算報銷的醫療費用,醫藥費報銷的手續等知之不詳,導致農民普遍覺得報銷手續十分繁瑣,有的農民原本自認為能夠報銷的醫療費用得不到補償。

3.存在“交錢容易要錢難”的問題。從被調查的47戶情況看,有10戶覺得存在“交錢容易要錢難”的問題,佔被調查戶的21.3%。其他農戶雖不這麼認為,但從座談中我們瞭解到,他們在村衛生所看病後立刻就能得到報銷,但去鎮裡或區裡看病後報銷醫藥費就沒那麼容易了。

4.定點鄉鎮醫院少,農民就醫不方便,並且費用高,服務水平差。調查顯示,農民就醫大多數選擇村衛生所,因為他們覺得村衛生所離家近,就醫方便,藥價便宜。農民普遍反映:在定點的鄉鎮醫院就醫,因醫藥費偏高,即使能得到補助,自己也要支付相當多的部分,得不償 失。 5、基層醫療機構基礎薄弱,衛技人員缺乏、素質普遍不高,醫療設施陳舊,農民群眾不能從鄉鎮衛生院得到正常醫療保障。這也是農民群眾反映最為迫切的問題。而且根據農村合作醫保的政策規定,鄉鎮衛生院作為農民群眾第一級醫療保障機構,定點的鄉鎮醫院報銷幅度最大。由於基層醫療機構基礎薄弱,農民群眾不但沒有地方看好病,而且也不能享受醫保政策帶來的優惠,減輕醫藥負擔。

四、對進一步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對策建議

1、深入宣傳發動,進一步提高農民群眾參合積極性。可以從以下三點做到:一抓住典型並以多種方式宣傳農民受益事例。二要透過補償公示來宣傳,特別在村一級要定期向農民公佈補償兌現情況。三要透過農民喜聞樂見的形式來宣傳醫保政策(如:參保辦法、參保人的權利義務、稽核結算流程等)。透過宣傳能夠使醫保各項規定家喻戶曉,提高農民的自我保健意識和互助共濟意識,打消各種顧慮,提高參加新農醫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2、進一步完善制度設計。一是加強政策支援力度,加大對貧困農民的覆蓋面。二是拓展融資渠道,提高賠付上線標準。多方面拓展融資渠道,提高賠付上線標準,才能真正有效解決農民因患大病出現的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現象,提高農民的醫療保障水平。

3、簡化報銷途徑。及時、足額地領取到醫療補助,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增加農民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認同感和參與程度。尤其是在制度開始初期,取得農民信任顯得尤為重要.及時報銷小額費用,可以透過把補償過程轉入管理部門的內部迴圈系統完成.如由財政統一撥款建立合作醫療資訊系統,在各個定點醫療機構實現計算機聯網,對參保農民建立家庭名冊、健康狀況、結算補償金額等基礎性資料,農民可隨時檢視。當農民住院看病時,直接按規定實行電腦結算.補償部分由醫療機構定期彙總統計上報,簡化農民的報銷手續.

4、加強對“農醫”的培訓,提高其服務及技術水平。鼓勵優秀的醫學院校畢業生到鄉鎮衛生院工作,提高村衛生機構的醫療服務能力和水平,讓更多村民能在村就診醫治,既降低了醫療成本,又能保證村民及時就醫,努力做到讓農民"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鄉,疑難重病不出縣",從而減少農民群眾醫療費用負擔。

五、本次調查的感想

在幾天的社會實踐調查中,我感受到了農村醫療制度建設給農民帶來的切實利益,尤其是新農村合作醫療的在廣大農村地區的嘗試以及其取得的偉大成果,這也是一個非常值得我們研究探索的問題:新農合與社保並軌;新農合屬於大社保,並軌執行,可以利用其社保網路、人力資源、管理技術,做到資源共享,完善整個農村的社會保障制度。

同時,在調查過程中,我發現了“新農合”在實施中遇到的一些困難和問題,也深刻體會到農民們在實際生活中所面臨的種種困難,許多參合者尚未真正地享受到或不知如何享受這一政策帶來的優惠……當然,每一項新的政策的實施總會不可避免的會出現一些問題。出現了問題並不可怕,重要的是要充分的認識到問題, 瞭解存在的困難,要想方設法去更好的解決好問題。農村醫療制度建設需要各級政府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農村公共衛生的投入,也需要全體農戶提高自身醫療意識,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才能更好的解決農村落後的社會保障問題,早日實現農村小康社會。

農村醫療保障的調查報告3

隨著城市化程序的加快和深入,各地區城市建設突飛猛進,城市的居住、商業、就業、交通等方面設施和制度不斷地完善和充實,逐漸推進著黨關於全面建設和諧的小康社會的總方針的貫徹落實。但是,我們不應忽視在我國佔更大面積的農村和做重要貢獻的農民。城鄉建設應當統籌兼顧、相互促進、和諧發展。

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透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中,對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進行了全面部署,明確了“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文明”的建設要求。這是黨對於農村建設提出的總體要求,各地區農村也學習了此次會議的精神,進行相應的整頓和落實。總而言之,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意義深遠,任務艱鉅,必須著眼長遠,立足當前。

1月24至27日,我在父親的幫助下,對合肥市肥西縣高店鄉部分地區進行了實地調查,主要透過開放式訪談結合自然觀察的方法,瞭解了當地農村的教育和醫療保障狀況,學習到了新農村建設的經驗,同時也接觸到到了建設過程中的矛盾和困難,並針對性的表達了自己的看法。

一、調查物件

當地居民,年齡在20-50歲之間,有學生、教育者、當地農民、退休老人、村幹部等,大多數人為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調查內容和結果

1.農村教育狀況

此次對於教育狀況的調查物件主要是教師、學生和其家長,他們大多數人都表示對當地的教育服務狀況較滿意,國家的義務教育給大多數人減輕了負擔、減稅也給大多數農民家庭創造了更好的教育環境和條件,當地還有一些對貧困家庭學生的補助政策得以落實。但是,也有部分家長和學生表示,農村的教育條件雖然不斷髮展,但與城區相比,還是落後很多,師資條件、硬體設施等甚至無法滿足學生們的學習和文化生活。

對於教育,當地居民都認為是百利而無一害的,大多數人的觀念是,只有讓孩子學到了知識,才能有出息,只要自己的孩子有能力到好的學校就讀,自己會盡一切努力為孩子爭取。他們會互相炫耀自己孩子的學習成績,對學習好的孩子,人人佼口稱讚。並且,農民的農田種植因缺乏科學的指導,而常常顯得低效,因此職業教育也更加迫切和必要。

由以上調查情況可總結,當地農村教育狀況良好,政策落實得當,但是因為歷史積累的因素,相較城區仍顯落後,還需教育者和當地政府的不斷努力,來使教育條件和水平穩定發展。居民的教育觀念崇高而淳樸,主要得益於教育宣傳。

2.農村醫療保障狀況

醫療保險

大多數居民認為村裡的醫療保險比較科學,可以及時解決看病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但是,大家普遍覺得,醫療保險報銷的費用太少,特別是小花費不能解決;醫療機構的醫療費用高,手續繁瑣,定點醫院等限制有時讓人難以承受。大多數人認為醫療保險要一保大病、保住院為重點。雖然醫療保險存在一定的缺陷,可是幾乎所有的村民都參加了,一個比較普遍的觀點是:每年只要投入很少的一部分錢就能夠在出現意外狀況的時候獲得比較大的補助,而且投保的費用大多數都是由村政府承擔,還是很划算的。對於醫療保險的知識普及尚有缺陷,許多居民不瞭解就醫的條件和具體情況,造成對醫療保險的誤解。

醫療服務

大多數人認為當地的醫療服務狀況比較好,能夠滿足需要,但農村醫療服務中存在很多問題:鄉鎮醫院醫療技術人員嚴重缺乏、經費緊張、裝置簡陋;村衛生所大都建在鄉醫家中,不合格,經營不規範,存在亂收費的現象;各醫療機關有關工作人員服務態度很差,有些醫院報銷手續比較麻煩。

三、針對性的建議

針對調查結果,我們透過查閱資料提出一下建議和辦法:

針對教育

1.可以組織實施好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工程,建設遍佈鄉村學校的遠端教育網路,建立和完善城鎮教師到農村任教服務制度,加強農村教師隊伍建設,提高農村義務教育質量。

2.要有效統籌城鄉各級各類教育資源,送知識、送技術、送人才下鄉,滿足農民多樣化的學習需求,推進“農科教”結合,把農村學校建設成為推廣農業

先進技術、提供經濟資訊服務的平臺。

3.鄉鎮政府應該要普及和鞏固農村九年義務教育,加快發展農村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充分發揮各級各類學校為新農村建設服務的能力放在首位,按照當的十六屆五中全會的戰略部署,全力以赴地做好農村教育工作。

針對醫療:

1.加大政府的宣傳力度,提高對農村醫療衛生工作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

2.加大資金投入,逐步改變鄉村醫療衛生設施簡陋的狀況,是加強農村醫療衛生工作的重要一環。

3.增加定點醫療機構的數量,方便參保農民就醫。

4.要十分關心重視農村醫療衛生這支隊伍的建設,發揮他們在農村醫療服務中的優勢和作用,更重要的是要提高審察和監督,確保醫療服務質量。

5.國家可以調整補償的標準,擴大報銷的範圍,不僅大病住院等情況可以報銷,小病也可以幫助解決一部分,解決大多數人的需求。

四、後記

建設新農村,是增加農民收入、繁榮農村經濟的根本途徑,是提高農民生活質量、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建設現代農業的重要保障,是發展農村社會事業、構建和諧社會的主要內容。相信,在黨中央、國務院出臺的政策的大力支援下,我國新農村建設會越來越好,但是,路途漫長、坎坷,要一步一步穩穩地走。

農村醫療保障的調查報告4

我國是一個具有近9億農民的發展中大國,建設農村醫療保障制度既不能走發達國家的老路,也不可能照搬目前城市依賴國家和社會救濟的傳統保障模式,應立足於農村,鼓勵農民從自助走向互助,以合作的力量為主,配之於國家和社會的一定扶助。這是一種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援,農村居民自願參加,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互助型醫療保障制度。

中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一種適合我國國情和經濟發展狀況的理性制度安排和政策體系是在我國政府不斷努力解決“三農”問題、構建和諧社會的背景下出臺的.一項重大惠農政策旨在解決農村人口醫療保障問題而設計的新型制度自20xx年試點以來成效顯著得到農民的普遍擁護。

一、農村合作醫療的具體現狀

1、農村衛生機構財政資金不足

目前我國衛生支出佔財政支出的比例是1.6%―1.7%。在這部分財政支出中大約70%用於城市30%用於農村然而我國有近70%的人口在農村一半農民因經濟原因看不起病。據統計20xx年政府在衛生事業上投入587.2億元其中只有92.5億元投向農村僅佔政府投入的16%。我國農村人口平均佔有的衛生資源大大低於全國平均水平即70%的農村人口只佔用了20%的醫療資源和設施。這樣造成了城市醫療設施、醫療技術人員的大量閒置和浪費而農村很多鄉鎮衛生院基礎醫療設施很差缺少高水平的醫務人員無法滿足廣大農民的醫療要求從而形成了城鄉衛生資源配置的不平衡

2、政府對農村公共衛生投入嚴重不足

目前中國城鄉所呈現的二元社會結構一時還難以改變這不僅導致城鄉居民在人均收入上的差距日益拉大而且也導致了城鄉居民在公共衛生服務方面得到的服務差距過於懸殊“70的農村人口只得到不足20的衛生費用”。根據世界衛生組織20xx年公佈的資料來看20xx年政府公共衛生投入佔GDP的比例中中國為5.6在190個成員國中排名97位。

3、小病報銷問題突出,影響農民參合積極性

新型合作醫療制度本來的初衷是解決大病致貧問題,在實施過程中,對小病也給予報銷則是為了加大參合農民受益面,提高農民參合積極性。但是,由於報銷人員(農民)和稽核員(定點醫療機構合作醫療辦公室工作人員)的資訊不對稱,再加上職能部門工作人員長期養成的官僚作風,辦事人員常常會借各種理由刁難報銷農民。在調查中我們發現,農民看小病的費用報銷手續繁瑣、複雜。哪些可以報銷,哪些不可以報銷,很多農民並不十分清楚,使得農民抱怨很多。

在調查中,參加合作醫療並且又過看小病可以報銷的農民中,有接近80%的人選擇不去報銷。問起原因,無一例外都是因為手續繁瑣、路程太遠不方便。在某些地方,要想報上自己的醫藥費,還要託關係、走後門才可以。有農民給我們算過這麼一筆帳,要報80元的醫藥費,來回途中的車費錢就得50多元,這還沒算上要搭上一天的時間和其他額外費用。如此一來,承諾報銷小病的辦法不但沒能提高農民參保的積極性,反而使很多農民有種上當受騙的感覺。如果這種現象不能得到及時的解決,農民對合作醫療的信任度將會降低,長此以往,新型合作醫療的發展前景令人堪憂。

二、影響合作醫療的具體原因

(一)政府對農村公共衛生投入嚴重不足

目前,中國城鄉所呈現的二元社會結構一時還難以改變,這不僅導致城鄉居民在人均收入上的差距日益拉大,而且也導致了城鄉居民在公共衛生服務方面得到的服務差距過於懸殊,“70%的農村人口,只得到不足20%的衛生費用”。根據世界衛生組織20xx年公佈的資料來看,20xx年政府公共衛生投入佔GDP的比例中,中國為5.6%,在190個成員國中排名97位。按高強部長“農村衛生投

入只佔到全部衛生投入的20%”的說法,政府對農村的衛生投入實在令人擔憂:衛生資源80%集中在城市,其中2/3的資源集中在大醫院,必然導致農村基層衛生服務和資源嚴重不足。20xx年千人擁有醫生數,城市為2.13,農村為0.96。千人擁有床位數城市為3.55,農村為0.78。也就是說,城鎮居民在醫療衛生上擁有的社會資源、享有的社會福利、支付的衛生服務能力等方面存在著明顯差異。

(二)籌資機制尚未完全建立

目前施行的新型合作醫療堅持以農民自願參加為中心,體現了“以人為本”的執政思想。但是國家對新型合作醫療沒有建立有效的籌資機制,使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缺乏穩定的資金來源,在堅持農民自願參加的前提下,各級政府為完成上級下達的任務,又往往給下級政府下達完成比例的各種硬性指標,如江蘇規定參合率要達到80%以上。這種自相矛盾的做法常常使基層幹部無所適從:既要完成指標,又沒有強制執行的手段。所以在實際操作中,基層幹部一般採取只好逐門逐戶邊做工作邊收取的方法,但由於農民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認識程度不同,導致籌資時間長、成本高、效率低,影響了基層幹部的籌資時積極性,有的幹部存在畏難情緒。還有一些鄉村幹部為了完成任務,工作方法簡單粗暴,挫傷農民參合的積極性。有些地方採取集體墊支、包乾方式籌集資金,籌資效率是提高了,但又不利於培養農民主動參合的意識。

(三)農民的認知度有待提高

農民是合作醫療制度的直接受益者,是合作醫療制度的主體之一,如果缺失農民的參與,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礎。在“自願”參加的原則下,農民對合作醫療的認知程度將直接影響其參加合作醫療的態度。農民的認知程度取決於兩個因素:一是政府對合作醫療的宣傳程度,二是農民自身的接受能力。在調查中,我們發現合作醫療主管部門的宣傳教育工作主要是印發一些小冊子,張貼一些標語等等,其手段和力度都值得商榷。而農民的接受能力則取決於個人收入水平和文化水平,收入、文化水平較高的農民,接受新生事物的能力更強。

但現實中,一般是年輕些的農民文化水平較高,但這部分農民平時多在城市打工,家裡多為文化程度較低的老年人,且在家庭經濟結構中處於從屬地位,即使能夠認識到合作醫療的益處,也多因“不當家”而影響資金的及時籌集。此外,受傳統思想的影響,多數農民重眼前、輕長遠,重事實、輕教育,認為自己目前身強體壯,不需要現在就花“冤枉”錢,更何況現在的報銷比例也沒有達到農民的預期值。因此,如何讓農民在較短的時間內,提高農民對新型合作醫療的認知度,是關係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設成敗的關鍵。

(四)相關的法律保障缺失

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法律的頒佈與執行為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推行奠定法制的基礎。但調查中我們發現,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基本上是在各級政府以及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制定的規章制度約束下進行的,地方只是依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和《省政府關於在全省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意見》為基準,並沒有正式的合作醫療法規作規範。部門規章條例雖然可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約束作用,但對農村合作醫療的約束仍是有限的。這樣,難免會造成制度在長期執行中缺乏法律依據,以及出現權力部門破壞規章制度的行為,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事業的持久發展造成不利影響。

首先,由於醫療衛生改革領域的複雜性,並且涉及農民的切身利益,需要透過立法來確保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和農村醫療衛生事業的改革與建設。其次,國家對公共醫療衛生體系的財政投入,對農村地區醫療衛生的轉移支付也應該在法律上給予明確規定,否則容易出現政府決策的隨意性和反覆性。此外,在農村合作醫療衛生體系的運作和基金管理方面,也應制定公平、公正、公開的各項規章制度,設立非營利性的農村醫療保障管理部門,建立由農民、政府與經辦機構、專家共同參加的監督審查機構,以確保合作醫療制度的正常執行。否則,農民就會疑慮重重,以至於對國家的方針、政策、措施採取等待、觀望態度,甚至出現牴觸情緒。

階段開始,抓實基礎工作,打牢群眾基礎,既要讓群眾充分了解合作醫療的先進性,又要認真聽取群眾的意見,把“人人為我,我為人人”、“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道理講透,變農民“要我保”的觀念為“我要保”。在工作中要講究實事求是,把報銷範圍和比例對農民講清,不能過分誇大合作醫療的作用,以免農民期望值過高,使結果適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