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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愛生命讀書筆記

熱愛生命讀書筆記(精選3篇)

當仔細品讀一部作品後,你有什麼體會呢?讓我們好好寫份讀書筆記,把你的收穫和感想記錄下來吧。你想好怎麼寫讀書筆記了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熱愛生命讀書筆記,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熱愛生命讀書筆記1

這個星期六,我讀了傑克·倫敦的短篇小說《熱愛生命》。故事雖然不長,卻讓我深受感動。

故事發生在美國北部,一位淘金人帶著辛苦淘來的金子和另一位名叫比爾的同伴踏上了遙遠而艱難的歸途。然而,他不小心扭傷了腳,他的同伴棄他而去。孤苦一人走在荒野之中,瀕臨死亡,他毅然丟掉了所淘到的所有黃金,輕裝上陣。一路上,忍飢挨餓,風餐露宿,與野獸對抗,終於在絕境中生存下來。

我在這個故事中讀到了這位淘金人對生命的熱愛。生命本來是很脆弱的,如果不珍惜,生命在嚴苛的大自然的種種考驗中將不堪一擊。然而,這位淘金人面對種種考驗,頑強地生存下來。為了儲存體力,他吞食漿果、草根、生魚、活松雞、動物骨頭;為了節省體力,他聰明地扔掉了辛苦得來的黃金;為了與野獸抗爭,他振奮精神,嚇跑大棕熊,並用足夠的耐心與飢餓的大灰狼斡旋到底……這一切,都源於對生的渴望!

淘金人與餓狼一路的抗爭給我留下了最深的印象。那隻又病又餓的大灰狼時刻想把他吃掉,他也想把狼吃掉,因為他們都想活下去。狼是動物中最有耐心的,可是淘金人也表現出驚人而又可怕的耐心,在他幾乎已經完全體力不支時,狼向他發出攻擊,淘金人頑強的意志發出了意想不到的最後一擊,他咬死了那隻狼,吞嚥下狼那溫潤的血。他活下來了。

這是對生命多麼頑強的熱愛啊!正是這種熱愛,才讓淘金人戰勝困境、走出困境、從而獲得了寶貴的生命!

熱愛生命讀書筆記2

今年暑假的一個晚上,我曾懷著極為震驚的心情,讀完了短篇小說《熱愛生命》,小說中的主人公“這個人”的傳奇經歷和超常拼搏精神把我徹底感動了,我要向你們推薦閱讀。

《熱愛生命》是美國作家傑克。倫敦寫的.一部膾炙人口的經典作品,從1906年發表以來,長達百年之久,始終為國內外文學界所肯定,並深深感動著許多讀者。究其原因,主要是成功地塑造了主人公“這個人”的生動形象。

《熱愛生命》寫的是一名淘金者的傳奇經歷。他無名無性,人們只能用“這個人”稱呼他。在美國19世紀掀起的去阿拉斯加淘金大潮的影響下,他也加入其中,並採集到了一些金子和金粉。不料在返回途中,他卻遇上了右腳腕被扭傷、同伴棄他而去、寒冷、斷糧和狼欲吞噬等種種常人難以想象的困難和痛苦,近20天,靠吃漿果、燈心草、小松雞、小鰷魚、野草、馴鹿骨和水等維持生命。到了最後,兩條禦寒的毛毯用盡,捕獵的槍丟了,獵刀也不見了,只剩下羅盤、幾根火柴和一個白色鐵罐。但是他拖著鮮血淋淋的雙腳,即使每天連一英里也爬不到但還是掙扎著前進。最後別捕鯨船“白德福”號上的科考人員救起。“這個人”可稱得上是一名鐵打鋼鑄的漢子,他的事蹟驚天動地,他的精神可歌可泣!

讀了《熱愛生命》,你會知道是什麼讓“這個人”勇敢面對,你會知道應該如何跨越人生旅途中的大小刊刻,你更會知道怎樣珍惜現有的幸福生活。除此,你在書中,還可以積累大量的成語,學到許多的細節描寫,對提高寫作水平大有幫助。

熱愛生命讀書筆記3

可以說,《熱愛生命》描述的是一個淘金者的故事。主人公獨行於茫茫曠野上,他的同伴離他遠去了,他陷入了困頓中。他該何去何從?

那時,他擁有的東西不多。一個疲憊不堪的身軀,不知道還能撐多久;一個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貴重的東西——黃金,此時於他無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東西,這是個太大的累贅;一支*槍,這是他防身的武器,卻找不出一根子彈;還有那豐富的幻想力,他曾設想比爾會在前方等著他並與他一起南下,結果比爾早死於狼口。飢餓的他也曾設想美美地吃上一頓鹿肉,卻可望不可及。嚴峻的事實使他更感飢餓。豐富的幻想力在嚴酷的現實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創;他唯一可以感愛到的實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溫暖那顆失落無助的心,並給他以前行的些許勇氣,所以他視如珍寶般地小心包裹。文中有一個細節,他將那67根火柴數了4、5次仍“意猶未盡”地想再數數,這有點卑瑣的舉動也許看起來會很可笑,可是火,對於處在那樣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裡,是多麼重要的工具和能源。他珍惜火柴,因為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時,威脅他生命的因素很多。首先是孤獨,孤獨意味著無助。無助地行走在危機四伏的曠野中,孤獨一次又一次企圖吞噬這個單薄的生命。其次是飢餓,飢餓是無法用言語形容的,他只能靠槳果之類充飢度日,而這些東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飢餓的死亡線上掙扎著,以致在獲救後,他歇斯底里地囤積食物的行為也能讓人感受到當初的飢餓是怎樣脅迫著他的生命。最後是狼群的威脅;狼群在他周圍頻頻出現,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時那撕咬的血腥。當他面對同伴的屍骨時,那種感覺就更深切了,因為那昭示了他的命運。他與那頭病狼之間存在一種競爭關係,他們為生存權利而戰,誰倒下來就意味著對方的勝利。環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個茹毛飲血的原始時代,因為適者生存。

《熱愛生命》製造了一個絕境,在這樣的絕境中主人公透過自己的行動,在他尋找求生之路的過程中,我們也抽絲剝繭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不是對財富的迷戀,不是對飛黃騰達的嚮往,僅僅是為了活著。是的,就是為了活著,雖然聽起來是那麼簡單,但它卻是一直支撐著主人公的支柱,對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嚇退一隻熊並在最後咬死了病狼。讀到這裡,我突然想到我們常常也會為平庸中的一點升遷或佔有而趾高氣揚吧,也會為貧窮時的一點不公或失去而氣急敗壞吧,難道這就是生命的意義或生活的全部?生活中越來越多的慾望只會讓人更加頭腦發熱,更加迷茫。對一些得失、榮辱,我們之所以有的時候無法看得開,恰恰在於我們把它們放到了放大鏡下面,於是它們成了我們眼中的一切。我們總會因為“為什麼別人有而我沒有”焦慮過,因為“為什麼該我有而我沒有”氣憤過,也許這些想法本身並沒有對錯,但在這一切都無法實現或在短時間內無法實現的時候,我們又何妨把它們統統放入生命的本意這個前提下,把它們和活著的幸福比較,把它們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較?可能這會讓我們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當然,我更欽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這樣無助的關頭依然能維持一個人的尊嚴——他沒有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屍骨。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嚴重威脅的時候,當飢餓在不斷榨乾他的生命的時候,他能有這樣的舉動實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這時去吮了同伴的骨頭,那麼這個故事便不會如此深刻地打動人心,甚至有些讓人厭惡。正是因為在這樣生死存亡的關頭,主人公所表現出的人性而不是獸*,讓我感動於生命的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