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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離職管理”亟待跟上

企業“離職管理”亟待跟上

歲末年初,又到了員工跳槽的高發期。然而,令企業老總和人力資源主管心煩的,不僅是員工的離去,還有某些離職員工在業務、債務方面造成的遺留問題。
日前,某知名房地產中介公司的一名一線業務員突然提出辭職。公司主管對該員工的跳槽起先並沒有太在意,於是便將業務交接完畢,“愉快”放行。沒想到該員工走後沒幾天,一名客戶前來“告狀”:該員工在離職前曾利用職務的便利挪用了客戶高達2萬元的款額,而這一切公司卻一直矇在鼓裡。幸好,公司的主管掌握該員工的聯絡方式和新去向,在新東家的協助下,及時對該員工進行交涉並施加壓力,為客戶追回錢款,既免除有損公司名譽的負面影響,也免去為員工違規“買單”的不得已之舉。

相比之下,另兩家公司卻沒那麼幸運。某家乳業公司一名一線員工以年底搞促銷為由,騙取了近十名客戶兩個月的訂奶費,隨後提出離職。東窗事發之後,這名員工早已不知去向,公司無奈只能承擔起所有的損失。而一位依靠網路銷售辦公禮品的私營企業老總透露,其手下一名得力的業務干將在年前以找到新工作為由提出了跳槽。沒想到,根據客戶的舉報,他發現該員工早在離職之前便複製企業中的整套系統,帶走了大量的客源,並“克隆”成立了一家新的辦公禮品公司。由於在該員工離職時雙方並沒有簽定所謂的“競業禁止”協議,如今人也走了,也奈何他不得,只能懊悔自己當初沒有風險防範意識。
近年來,員工跳槽是企業用工中的常態,很多企業已意識到“員工跳槽”不是一個“對與錯”、“好與壞”的問題,開始以比較寬容的心態看待員工的去留,對執意要走、留也無益者,還索性給對方一把“梯子”。但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有的單位不僅不得不成為員工違規的“受害者”或“替罪羊”,還得收拾跳槽員工遺留的爛攤子。也有的單位可能在員工跳槽前早已意識到“問題”的存在,但顧及單位信譽,對問題能瞞則瞞,查處時則能輕則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對“帶病”跳槽的員工順水推舟,推送出去了事,致使這些人的“病根”未除,埋下了風險隱患。
事實上,大部分企業比較注重新進員工的“招聘管理”,卻往往忽視員工離職時對員工的違規問題的.清查等 “離職管理”。大多數單位對員工離職時往往採用“人走茶涼”的態度,對離職員工的去向、職位變動的情況也是不聞不問,離職員工與組織溝通之門徹底關閉。而國外有很多公司的人力資源部則設立了“舊僱員關係主管”,如世界著名的管理諮詢公司貝恩公司(Bain)就建有一個前僱員關係資料庫,存有北美地區2000多名前僱員資料,而“舊僱員關係主管”的工作,就是跟蹤這些人的職業生涯變化情況,甚至包括結婚生子之類的細節。此舉帶來的市場機會讓貝恩受益匪淺,也大大減少了員工“帶病”跳槽的機率。
員工“帶病”跳槽事件的頻發,暴露了某些企業執行規章制度不嚴,內部管理松馳並存在漏洞,業務工作流程缺乏嚴格規範的制度約束等問題。除了增強抵禦經營風險和道德風險的能力,有關企業不妨也重視一下“離職管理”,於人於己都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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