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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留學財產證明的辦理方案

美國留學財產證明的辦理方案

財產證明辦理方案解讀,很多時候也會被稱作擔保金。財產證明其實沒有什麼硬性的規定,它主要用在兩個方面:第一是在申請學校的時候用;第二就是學校錄取通知下達以後看I-20表格上顯示的數字準備擔保金給使館看的。

在申請美國的大學時候,在學校要求的材料清單裡面會有一個DCF表格,學校要求這個的原因是需要證明學生有能力完成學業,是來學習的,而不是以留學的名義來做其他的事情。所以在申請學校的時候,一般都要求存款證明涵蓋第一年的學費和生活費就好了。

但是簽證的時候需要的更多,因為簽證官看的是你是否有移民傾向,是否有足夠的資金完成四年的學習,他們會假設你是有移民傾向的,所以需要有足夠的.資金證明你是去讀書的。

舉個例子吧:一般申請學校的時候需要提供30萬的資金證明就可以了。那麼簽證的時候:需要50萬最好了。當然還可以有些輔助材料:車本,房本,家庭企業的證明……

而且簽證的時候最好是將資金存到一個有歷史的帳戶中。就是要求這個帳戶有較長的歷史,有定期的錢入賬,和出賬。

辦理財產證明只要有足夠的存款證明和房產證明,提供的材料證明你有足夠的錢支付你在國外的一切開銷就可以了,跟父母退休關係不大。有些中介可以幫你的忙,不過要找些有信譽的,要不然會給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