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煉化行業安全教育培訓路徑探究論文

煉化行業安全教育培訓路徑探究論文

2006年5月29日,某石油化工公司由於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發生爆燃事故,導致在廠房內作業的承包商施工人員4人死亡、11人受傷;2010年2月17日,某公司承包商包裝操作工違章進入包裝機內處理落袋,被擠壓致殘;2010年5月20日,承包商人員在某石化公司裝置現場檢視裝置,私自觸碰開關致裝置連鎖停車。類似的由承包商人員直接或間接釀成的事故時有發生,嚴重威脅著煉化企業安全生產。深入分析這些事故發生的原因,與承包商人員安全教育培訓不足、素質不高密切相關。煉化企業承包商人員大部分是農民工,文化程度不高,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嚴重缺乏。承包商為了減少用工成本,經常使用“低素質”廉價勞動力,致使這部分“無知無畏”人群反覆上演“低老壞”(指低標準、老毛病、壞習慣)和“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現象,為各類事故埋下隱患,甚至直接導致事故的發生。因此,強化承包商人員安全教育培訓異常重要。

煉化企業承包商安全教育培訓存在問題分析

一方面煉化企業在繁重的生產任務壓力下,視承包商方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為“額外負擔”,從心理上不願意組織安全教育培訓,即使組織,也是以應付和走形式為主,培訓方法簡單、時間短、效果差,存在“短視”現象。另一方面,承包商以利益為中心,不願意將資金和時間投入到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中,內部未建立安全教育培訓體系,對甲方要求的培訓也是被動接受。

一方面,企業對承包商安全教育培訓制度不完善。雖然有的企業建立了承包商安全教育培訓制度,但主要限於基本的入廠(場)安全教育培訓方面,沒有明確承包商安全教育培訓的具體環節,沒有將安全教育培訓貫穿於承包商活動的全過程。另一方面,承包商本身安全教育培訓的制度不健全。承包商未建立或者建立了粗放的安全教育培訓制度,不全面、不繫統,沒有形成閉環管理,執行不嚴,流於形式,沒有效果。

從煉化企業承包商方引發的各類事故原因分析中不難發現,承包商方施工作業人員既缺乏煉化專業基本知識,也不具備相應的安全技能,對現場危害認識不足,也缺乏危害識別和自我防護與救護能力,一些作業人員的“低老壞”與“三違”行為得不到及時糾正,以致成為習慣。

師資方面,一是專職教師缺少生產實際知識,知識結構與生產現場實際脫節。二是兼職教師缺乏培訓專業技能,教學方法與課堂掌控能力不足。硬體設施方面,各煉化企業均設有主要工種的培訓基地,卻沒有專門的安全培訓基地;安全培訓教室無法滿足培訓需求;針對現場的實物教具、多媒體教學器材以及模擬教學器材相對缺乏;有限的資源也不願向承包商方的施工作業人員開放。

實踐中,大部分承包商的現場負責人和安全監督人員安全知識與能力欠缺,或達不到煉化企業要求,在知識更新和安全技能培訓上也不能與企業同步,或者不進行教育培訓,或者教育培訓時間短、內容粗,流於形式,直接影響著員工安全教育培訓的成效,也影響著企業安全業績。

煉化企業承包商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對策

承包商人員安全教育培訓的問題主要集中在企業和承包商兩方面。以承包商為主體,建立HSE體系,強化內部培訓,提升自我管理水平是最有效的措施。但由於承包商臨時性、被動性和功利性,往往難以實現。因此,建立以甲方為主導的承包商安全教育培訓管理體系就成為當前煉化企業的必然選擇。

煉化企業首先應健全內部員工安全培訓管理制度,使員工熟練掌握安全知識和技能,並透過員工隨時隨地對承包商方的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監督和培訓。其次,建立承包商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明確承包商安全教育培訓的內容、時間、方式、實施程式和要求。第三,推行承包商人員實名制培訓和“准入制”,從入廠前的安全培訓入手,把好進口關。最後,企業要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其內部安全教育培訓制度,以此作為入網和簽訂合同的必要條件。定期對承包商內部安全教育培訓體系進行稽核,促進承包商的`自主安全管理和安全意識、素質的不斷提高。

承包商方的人員安全教育培訓的內容根據不同的教育物件,可分為五級。一級(企業級)安全教育培訓適用於短期進入生產區的應急搶修、技術服務、供貨等承包商方的人員。主要包括煉化企業概況、生產特點、存在的風險、安全防範措施、禁入區域、應急及注意事項等。可以在廠前安全教育培訓室播放安全教育片,培訓後填寫《入廠(場)安全教育卡》,經主要陪同人員簽字確認,發放准入證,穿戴統一的勞動防護入廠。二級(分廠級)安全教育培訓適用於需長期(一週以上)進入生產區的工程建設和檢維修施工等承包商方的人員。培訓內容包括屬地單位概況及生產特點、存在的風險及預防措施、企業相關安全要求、危險作業安全知識、個人勞動防護用品佩戴要求、應急響應及逃生知識、典型事故案例等。二級安全教育培訓可由分廠組織或委託有資質的教育培訓機構承擔,以滿足承包商方人員的大量進廠需求。實施步驟是由承包商申請,主管部門組織不少於8小時的安全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辦理臨時入廠(場)證,著統一的勞保後方可進入(廠)生產區。三級(車間級)安全教育培訓適用於需要進入裝置現場進行施工作業等相關活動的承包商人員。主要內容包括屬地裝置基本情況、存在的風險及防範措施、主要有害物質特性及防護要點、特種個人勞動防護用品佩戴要求、能量隔離和作業許可制度、應急響應及逃生知識、屬地典型事故案例等。由承包商提出進入屬地裝置申請,屬地進行規定內容的安全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並進行安全承諾簽字,取得作業許可證後方能進入生產現場。四級(作業前)安全教育培訓主要適用於進行施工作業的承包商和技術服務等承包商方的施工作業人員,側重於現場安全交底。主要內容包括作業專案名稱、作業內容、作業時間,容器、裝置、管線、介質,作業過程可能存在的危害,能量隔離狀況,施工風險等級,工器具、防護用具配備情況,應急響應及逃生知識,相關作業典型事故案例,作業前自檢方式方法等。一般採用“作業計劃書”、施工作業計劃書討論會、作業前安全交底會等方式進行。由生產裝置和承包商雙方參與,進行細緻交底與溝通,使承包商方的人員知道“幹什麼,怎麼幹,幹到什麼程度”,從而實現施工作業安全受控。五級(作業過程)安全教育培訓是安全稽查與溝通,主要適用於進行施工作業的承包商和技術服務等人員,側重於現場安全隱患的根除。監督人員、專案負責人、監護人等在作業現場發現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不良環境因素和管理缺陷等隱患,及時予以制止和排除。現場稽查應採用杜邦“安全稽查六步法”,一旦發現不安全因素,首先安全地制止作業,耐心溝通交流,獲得當事人安全承諾,待整改合格後方可恢復作業。對於問題多、情節嚴重的承包商方的人員或單位,必須全面停止作業,重新組織三級及以下安全教育培訓。

承包商方的關鍵崗位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與知識更新應與企業同步,其專案經理、專案負責人、安全員、監護人應取得甲方要求的相應資質。同時針對性的強化“目視化”管理、作業許可系統應用、風險識別與控制技術、能量隔離、危險作業標準、規範管理等方面的培訓,採用與企業內部管理人員統一的HSE培訓標準,減小差距,消除短板。

根據中石油集團公司《關於安全教育室建設的相關要求》,企業應建立承包商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室,並配備相應的師資力量。安全教育培訓室原則上要滿足企業作業高峰期人員進場需求,配置桌椅、多媒體教學器材、必要的防護器具等,牆面懸掛企業平面圖、企業的生產特點以及危險特性的展板、典型事故案例掛圖,增強安全教育氛圍。建立一支專兼結合的安全培訓師資隊伍,提高培訓的質量與效果。選拔有資質的人員擔任專職安全教師,如取得國家註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證、國家註冊HSE稽核員資格證或國家安全評價師資格證,同時取得培訓師資格證,擅長設計、選擇合適、有效的培訓教學方式與方法,並具備一定的組織管理能力。為兼職培訓師開展培訓方法、培訓技巧、培訓管理流程等內容的強化培訓,提升兼職培訓師的綜合素質。

加強承包商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業績持續提升

獨山子千萬噸煉油百萬噸乙烯工程是西部大開發的標誌性工程,為保證專案施工安全,我們從進入廠區前的安全培訓入手,實行全員培訓、全員考試、全員持證的“准入證”制度。工程建設期間,共計組織承包商方的人員入場培訓10萬餘人次,透過先培訓、後考試的方式,共發放長期電子入廠證近85000張,有1萬多未透過考試的人員被拒之門外。入場培訓和“准入制”有效防止了不合格人員的進入,提高和保證了進場人員的安全素質,提升了承包商的安全業績,部分承包商實現1000萬以上安全工時,為工程安全順利完工、開車提供了有力支援。專案開工後,不斷完善承包商培訓制度、內容,改進方式方法,促進承包商安全業績不斷提升。2011年,在公司4年一次大修中,現場作業人數達1萬多人,檢修專案、作業點3000多個,未發生一起一般及以上事故。對2011年承包商的總體違章率統計表明,下降趨勢明顯,承包商在施工作業中“人、物、環、管”四方面不安全因素大幅減少(見圖1)。

結論

承包商方施工作業人員是影響煉化企業安全生產的主體之一,必須高度重視其安全教育培訓。推行承包商安全准入制,建立以煉化企業為主導的承包商方人員安全教育培訓模式,可以有效提升承包商方人員安全意識和能力,促進承包商和甲方安全業績,體現甲方的社會責任,展示良好的企業形象。承包商安全教育培訓方式應因地制宜,因人而異,立足現場,滿足需求,重視關鍵崗位人員的引領作用。“五級”安全教育培訓內容有一定的科學性、針對性、全面性,可以較好地滿足煉化企業承包商安全要求。“直線管理、屬地管理”原則是強化承包商安全教育培訓的基礎,必須貫穿承包商作業的始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