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電梯廣告合作協議
甲方: 雙虎傢俬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
本著友好合作、協商一致的原則,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電梯廣告
位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暫定期限為半年(2014年8月8日—2015年2月)。
甲、乙雙方如需繼續合同,合同期滿後應續簽合同,並乙方需優
先與甲方合作。
二、 合同價款:
一部電梯的廣告價為半年_______元(大寫______元)共計: 共____部電梯
三、甲、乙雙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有權決定廣告發布內容,但必須保證其真實性、合法性。
2. 乙方需在合同期內維護廣告位正常使用,如在乙方小區內發現廣告沒能正常使用。乙方需向甲方及時提醒修復。
3、租憑期內、乙方不能無故終止合同
4、合同期間,電梯內不得出現其他傢俱經銷商的廣告
四、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二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二零一 年月日